城陽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二)制定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推廣和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城陽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城陽區國防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是城陽區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於1995年成立,為科級單位,2001年9月由科級單位升為正處級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人民防空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搶險搶修、防疫防化、交能運輸、治安管制、物資儲備、水電供應、重要目標防護以及其他各項保障預案,並組織監督落實疏散地建設和疏散演練。
(四)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負責城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同規劃、計畫、建設等部門搞好城區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審批等工作。
(五)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六)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
(七)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推廣和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八)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反《人民防空法》的各類案件。
(九)負責人民防空平戰結合項目的發展和管理,收繳人民防空建設費及人民防空的資產、資金管理和使用。
(十)戰時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
(十一)承辦城陽區政府、城陽區國防委員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許可事項(對外業務)
1、人防工程和設施的拆除
2、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新建、擴建、改建)
3、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含易地建設)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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