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指圖書館業務人員,或者獲得圖書館學專業學位的人。是負責圖書館運營的專業人員,包括對圖書館館藏資源的採購、加工、描述、流通(借還)、分析報導,以及讀者服務等一整套流程。學校圖書館館員還承擔了對讀者的教育職能,指導讀者查找和使用學術文獻資源,輔導讀者進行學習或研究。因此大學圖書館館員通常被授予教師職級或相應待遇。但在一般人的理解中,圖書館館員常常被人誤解為圖書館管理員(圖書管理員),或誤認為其工作內容只是借還書。而實際上,圖書管理員通常指圖書館中負責圖書借還的流通工作,以及圖書整理和輔助加工工作的非專業人員。圖書管理員與圖書館館員的工作內容有很大差別。傳統上圖書館業務分為兩類,一類為技術業務,主要包含採訪、分類編目和系統支持;另一類為讀者服務,包含流通服務、參考諮詢、定題服務(定題研究輔導)和資訊素養教育等。不同職能的館員需要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圖書館館員根據其職能又可以分為採訪館員、編目館員、系統館員、參考館員等。
隨著圖書館資源載體和形式的數位化,圖書館館藏不再僅限於圖書、報紙、期刊、縮微膠片這些傳統的實體知識載體,還包含了電子資料庫等各種類型的虛擬知識資源。館員不僅需要熟知各種形態的知識資源,還需要掌握多種資訊技術,能夠針對讀者需求建設和開發館藏資源,對知識資源進行加工、描述和分析,判斷和評估知識資源的質量,並向讀者進行報導或推薦,從而提供深入有效的知識服務。
理想情況下,圖書館館員不僅應當擁有圖書館學(或信息管理學,台灣也稱為圖資學)或相關專業的學士及以上學位,往往還需要同時掌握至少一門以上的其它學科知識。因此,圖書館館員,尤其是參考館員,往往被要求是擁有至少一個或兩個以上的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雜家。
在古代,圖書館員的主要工作是保管、看守圖書,因此往往被稱為圖書保管員。17世紀中葉英國皇家圖書館館長J.杜里主張圖書館員不應只是圖書的保管人和提供者,還應是文化傳播者。1894年紐伯里大學校長哈珀提出圖書館員的工作不僅是管理圖書,為書編目,還應充當讀者利用圖書的指導。為了更好地承擔文化傳播者和教育者的職責,許多學者提出了對圖書館員文化素質的基本要求。如15世紀義大利著名私人圖書館的擁有者費德里戈公爵要求圖書館員“學識淵博,神采奕奕,和藹可親,精通文學與語言”。德國圖書館學家F.A.艾伯特主張圖書館員必須接受嚴格的專業教育,他在1820年出版的《圖書館員的教育》一書中提出圖書館員要有綜合性的知識、廣泛的外語和歷史知識,還應了解文學史、目錄學、古籍知識和百科詞典;圖書館員應具備的重要素質是條理性、秩序感、辨別細節的能力和獻身精神。隨著圖書館事業的發展,圖書館員的地位逐漸提高,分工趨向專業化,因而也就有了不同的稱呼,如館長、館員、副館員和助理館員等,編目員、參考館員、分類法專家、標引員等;公共圖書館員、科學圖書館員、專業圖書館員、大學圖書館員等。
為了保證圖書館員的質量,維護這一職業的社會地位和聲譽,許多國家制訂了考試政策。如19世紀80年代普魯士文化部一位局長F.T.阿爾特霍夫認為圖書館員應通過國家考試取得相應的資格。在他的努力下,1893年普魯士政府頒布法令,規定通過國家考試者才能取得高級館員稱號,1909年又發布了中級館員的考試條例。英法等國也都有相似的制度。在另一邊,美國等國家實行學位準入制度,圖書館從業者只有獲得經過認證的圖書館學校頒發的“圖書館專業碩士”的學位才能得到“圖書館員”的稱號。這樣的職業準入制度有利於圖書館服務的提高、以及圖書館專業的自製。但是不幸的是,在中國,至今還沒有這樣的專業準入制度。
許多國家的圖書館員都區分為專業人員和輔助人員。專業人員需具備一定學歷(主要是圖書館專業碩士),主要從事專門業務或研究工作,他們一般需受過培訓,其任務是鑑定需要、分析問題、確定目標、組織和管理對讀者的各項服務。不具備這樣專業要求的工作人員稱為輔助人員,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但在實踐中這兩種工作區分並不總是明確的,例如在自動化程度較高的圖書館,輔助人員就在處理過去由專業人員負責的技術加工和館際互借工作。在國際圖書館界影響較廣的是美國實行的職級制度。美國圖書館協會規定圖書館業務工作人員分為職員(即輔助人員)和專業人員。職員分3級:管理員(職業學校畢業者)、技術助理員(大學專科畢業者)和助理館員(獲學士學位者);專業人員又分2級;館員和高級館員或專家和高級專家(獲得碩士學位以上者)。日本圖書館專業人員分為司書(又區分為5級)和司書補。司書需大學畢業,從事專門業務;司書補需高中畢業,協助司書工作。
圖書館員幾乎遍布於各個地區、各種行業。但在公共圖書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圖書館的居多。在圖書館員中女性往往占有較大的比例。截至2010年,美國共有圖書館員職位15萬6千餘個,平均工資為每年5萬4500美元。
職稱
中國的高校圖書館館員職級通常劃分為四級,助理館員(初級館員)、館員、副研究館員、正研究館員,依次等同於中國的助理講師(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一般圖書管理員僅作為圖書館非專業人員,不列入高校圖書館專業職級。非學術圖書館館員亦有分為五級者,即將圖書管理員作為最低職級。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高校圖書館館員往往作為教學人員(Faculty)直接授予教授職級,由低至高依次為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非學術圖書館通常採用類似於中國的圖書館館員職級劃分。現階段中國高校圖書館擔任教學任務的館員有時也採用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高校圖書館館員的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的職級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