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信號旗

國際海事信號旗

國際海事信號旗,是國際間共同的通信旗幟,由40面旗號所組成,包含字母旗26面,數字旗10面,代表旗3面,回答/簡碼旗1面。除了組合信文外,每面旗號皆有其代表涵義,含括了海上航行的各種情況。只要表示該狀況之代表旗號,受信者即可掌握該艦動態。此通訊方式可跨越語言隔閡,且清楚傳達用意,故成為國際間統一的信號語言。

簡介

國際海事信號旗國際海事信號旗

國際海事信號旗,是國際間共同的通信旗幟,由40面旗號所組成,包含字母旗26面,數字旗10面,代表旗3面,回答/簡碼旗1面。除了組合信文外,每面旗號皆有其代表涵義,含括了海上航行的各種情況。只要表示該狀況之代表旗號,受信者即可掌握該艦動態。此通訊方式可跨越語言隔閡,且清楚傳達用意,故成為國際間統一的信號語言。

歷史

國際海事信號旗海事信號旗
早在18世紀末,信號旗就作為軍艦和商船的重要通信手段,被各國廣泛採用。在裝備著甚高頻無線電話、全球海上遇險和安全系統(GMDSS)、衛星電話等先進通信設備的軍艦與商船上,信號旗作為一種最簡便,最可靠的通信手段仍在繼續使用。
信號旗究竟由誰設計已經很難考證。由於地域、船隊的不同,信號旗的樣式和使用方法也有很大的區別。在國際信號旗誕生以前,1817年投入使用的弗里德里瑪里艾特商船用信號旗系統,據說是使用最為廣泛的信號旗系統。根據威爾遜的《海上旗號》一書中記錄,直到1892年,仍然有船舶在使用瑪里艾特信號旗。這套信號旗的外形和色彩結構已經與現在使用的國際信號旗非常相似。
雖然有過廣泛的運用,但瑪里艾特的信號旗僅有數字部分。字母旗的歷史則要追溯到1800年由霍姆波法姆編寫的“Telgerphic Singal or Marine Vocabulary”,該書在1803年就出現了大量不同語種譯本。
英國皇家海軍的驕傲,著名的艦隊指揮官納爾遜,於1805年10月21日在特拉法爾加海角同法軍的艦隊決戰之前,在他的旗艦上為整個皇家海軍艦隊打出了一道著名的信號:(英格蘭希望每個人都恪盡其責),以此來鼓舞艦隊官兵的士氣。這條信息正是使用了霍姆.波法姆的字母旗信號來表示的。特拉法爾加海角之戰也是納爾遜英勇戰鬥生涯中的最輝煌的一戰,他本人在此次戰鬥當天被對方狙擊兵的子彈擊中身亡。

信號旗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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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年,基於瑪里艾特信號旗和其他廣泛使用的信號旗系統,英國海外貿易局起草了國際信號旗的草案,隨後將其作為一種海上通信的手段於1857年對外公布。最初的公告指明了18面信號旗組成的共17000種信號,其中一部分為英國專用信號,另一部分為世界通用信號。該信號旗系統一出現,即受到世界主要航海國的重視和採納。
1857年,由英國倫敦皇家文書局(HMSO)出版發行了關於海上信號旗使用的通告,題為“由樞密院上層委員會頒布的可以用於貿易諮詢和海上信號規則的通告”。該通告共14頁,通俗易懂的文字以及通告中的背景(知識)信息促使該信號旗系統被普遍採用。1932年,該草案先後出現了英語、法語、德語、義大利語、日語、西班牙語和挪威語7種不同語種的修訂本。
1965年IMCO對國際信號旗進行第四次修訂,並於1969年1月1日正式生效。該修訂本又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俄語希臘語,並收入了先進的無線電信通信信號。經歷100多年的總結和完善,這個信號旗系統最終演變成為了我們現在常見的國際信號旗。

信號旗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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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使用的國際信號旗是用紅、黃、藍、白、黑五種不同的顏色的旗紗(羽紗)製成,其中字母旗26面(從字母A-Z),數字旗10面(數字0-9),代旗3面,回答旗1面,一套共40面旗幟。在船上,它們被存放在旗箱中對應的格子裡,便於取用。按照形狀的不同國際信號旗被分別為:長方旗、燕尾旗、三角旗和梯形旗。長方旗的長與寬之比為7:6;燕尾旗的尺寸同長方旗,缺口的斜邊長度是旗長的1/3;三角旗的長與寬之比為3:2;梯形旗的長與寬之比為5:1。
信號旗可以單獨使用,每一面旗幟都有各自特殊的含義。也可以用一組旗幟來表達本船的意圖或者表示敬意。

使用常識

滿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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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朋友們一定不會陌生了。船舶由船首到桅桿、再由桅桿到船尾,用旗繩掛滿信號旗的掛旗形式就叫做滿旗。凡遇到國慶、重大慶典或節日,停泊中的商船或軍艦都應掛滿致慶。主要方式是將全部國際信號旗按形狀(長方旗與梯形旗,一般為2面長方旗加1面數字旗)與色澤進行搭配。從船首、尾到前後桅桿以及桅間用旗繩以及滑車牽引,將搭配好的國際信號旗連線於張索上。
旗號收放和通信:旗號通信通常每次懸出一掛,待收信的船(岸台)回答後才降下。收讀的先後次序為:先桅桿,後桅桿間的水平張索,最後橫桁(先右後左,先外側後內側)。
在呼叫與回答的過程中,如果發信船不知道對方的呼號,則發信船直接將所要通信的旗號掛出。周邊所有船舶看到該信號以後,應將回答旗懸在半揚的位置,待完全明白髮信船的用意時將回答旗全揚。或者發信船可以掛出“VF”碼組,表示“你應掛出你的呼號”。
如果知道對方的呼號,則先掛出收信船的呼號,然後將自己信文的信號旗碼組依次掛出(如果天氣許可,也可以一次全部掛出)。
結束通信:發信船在最後一組信號旗降下後,將回答旗全揚,表示信號傳送完畢。收信船看到後,也將回答旗全揚,表示信文全部到,然後各自降下回答旗。

代旗使用

在一套國際信號旗中,有3面代用旗,其作用是用來代替同一組中的同類通信旗。代一是用來代替前面同一類(類別指字母或數字)的第一面信號旗:代二和代三分別用於代替前面同類的第二和第三面信號旗。 信號旗誕生至今已經過去了幾百年,它已經成為了船舶的象徵之一,沒有國籍的限制,沒有語言的差別。雖然它已經不再是現代船舶通信的主要手段,但是它的絢麗色彩和隨機應變的使用特性使它仍然魅力獨具。有理由相信它們將會永遠飄揚在世界的大洋之上。

碼組

所謂國際信號旗的碼組是指由2-4面旗所組成的一種獨立信號,有時一個完整的意思只需要一個碼組就能表達,有時則需要若干個碼組來表達。
關於國際信號旗碼組的意義,在《國際信號規則》中有詳細的描述。船艇大多會配置若干套國際信號旗以及《國際信號規則》,以方便進行區域視覺通信。然而,《國際信號規則》書中所列均屬於“民用通信規則”,信號的解釋僅適用於民用船隻。若是軍艦,則各旗號所代表的意義將全然不同。各國海軍會編制各自所屬的密碼信號書,定期更換。在戰時和戰鬥訓練中,軍艦都會以特有的信號碼組來聯繫,以確保通信的機密性。

含義

AE:我必須放棄我的船(棄船)。
AE1:我(船或船員)想放棄船舶,但是沒有救生設備。
AE2:除非你留下準備救助我,否則我將棄船。
NE6:你應十分小心地行駛,發現有敵艦。
BB:你(直升機)可以在我的甲板上降落。
信號旗碼組以字母旗M開頭的一般為醫療信息,
MM:我請求緊急醫療指導。

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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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信號規則》 International Code of Signals
關於海上通信聯絡的國際規則。它向航海人員提供在危及航行和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特別是發生語言困難時使用的通信方法。航海人員熟練掌握《國際信號規則》,有利於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和船員、旅客的生命安全,有利於提高船舶的生產效率,對港口管理也有積極作用。《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規定的200噸級以上船舶駕駛人員的最低知識要求中,就列有使用《國際信號規則》的能力項目。
19世紀初,各海運國家就已開始制定海上信號規則。第一個《國際信號規則》出版於1857年,後來經過多次修訂。1965年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現改稱國際海事組織)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國際信號規則》,於1969年4月1日生效,稱為《1969年國際信號規則》,中國於1975年7月1日開始實施。  
規則規定了遇險信號、各種信號旗、救生信號;旗號通信、燈光通信、無線電通信、手旗或手臂通信、聲號通信等各種通信方式的使用方法和程式;各類信號碼組及其意義。信號碼組分通用和醫療兩部分。通用部分按性質分為遇險-緊急、傷亡事故-損壞、助航設備- 航行-水文、船舶操縱、雜項、氣象-天氣、通信、國際衛生規則等8部分。醫療部分分為請求醫療援助和醫療指導兩部分。信號碼組由單字母、雙字母、三字母或由字母和數字組成。每用過一信號碼組都有完整的特定含義。單字母信號用於最緊急、最重要或最常用的場合,如“U”表示“你正在臨近危險”,“B”表示“我船正在裝卸或載運危險貨物”;雙字母信號用於通用場合;以“M”開始的三字母信號用於醫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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