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

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

於1960年首次出現在羅馬,參加者僅僅是身體殘疾者,特別是脊椎傷殘者。1976年在加拿大多倫多舉辦第5屆殘疾人運動會時,盲人和截肢者也加入進來。人們感到有必要成立一個殘疾人的國際體育組織,經過討論,1982年3月11日成立了"國際殘疾人體育協調委員會"(ICC)。該組織最初由腦癱國際運動與娛樂協會(CP-ISRA)、國際盲人體育協會(IBSA)、國際斯托克·曼德維爾輪椅運動聯合會(ISMGF,後改為ISMWSF)和國際殘疾人體育組織(ISOD)組成,1986年又增加了國際聾人體育委員會(CISS)和國際弱智人體育協會(INAS-FMH)。這是一個鬆散的協定性組織,由加入的6個組織的負責人輪流擔任主席,6個月為一輪換周期。國際殘疾人體育協調委員會得到總部設在荷蘭的國際殘疾人體育基金會(IFSD)的大力支持。鑒於殘疾人體育需要更強有力的國際組織,在國際殘疾人體育基金會的積極支持下,1989年國際殘疾人體育協調委員會的上述6個組織創建了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現有161個會員協會。

基本信息

組織名稱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IPC
奧運會模式的殘疾人運動會

語言拼寫

漢字: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
漢語拼音:GuojiCanjirenAolinpikeWeiyuanhui
英語:InternationalParalympicCommittee
法語:ComitéInternationalParalympique
德語:InternationalenParalympischenKomitees
西班牙語:ComitéParalímpicoInternacional
葡萄牙語:ComitêParaolímpicoInternacional
俄語:МеждународногоПаралимпийскогоКомитета
希臘語:ΔιεθνούςΠαραολυμπιακήςΕπιτροπής
阿拉伯語:اللجنةالدولية
日語:國際パラリンピック委員會
朝鮮語:국제장애인올림픽위원회

組織簡介

國際殘疾人奧委會的任務是組成一個在國際上代表殘疾人運動員的組織,授予殘疾人奧運會的舉辦權,並對該運動會進行監督和協助,協助並監督將殘疾人奧運會理事會所承認的項目正式列入其中的世界和地區比賽,協調殘疾人運動員的國際和地區比賽日程,尊重各類殘疾人群體的運動技術需要,將殘疾人體育融入國際體育運動,同時保持其特點;與國際奧委會和其他國際體育組織交往,支持並鼓勵有助於實現其目標的各種教育與康復計畫和促進活動,反對殘疾人體育中任何出於政治、宗教、經濟、能力、性別或社會原因的歧視,擴大殘疾人參與體育運動和提高成績的機會等。

宗旨

國際殘疾人奧委會的任務是組成一個在國際上代表殘疾人運動員的組織,授予殘疾人奧運會的舉辦權,並對該運動會進行監督和協助,協助並監督將殘疾人奧運會理事會所承認的項目正式列入其中的世界和地區比賽,協調殘疾人運動員的國際和地區比賽日程,尊重各類殘疾人群體的運動技術需要,將殘疾人體育融入國際體育運動,同時保持其特點;與國際奧委會和其他國際體育組織交往,支持並鼓勵有助於實現其目標的各種教育與康復計畫和促進活動,反對殘疾人體育中任何出於政治、宗教、經濟、能力、性別或社會原因的歧視,擴大殘疾人參與體育運動和提高成績的機會等。

組織結構

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一個會員協會可派6名代表與會,其表決票數取決於該協會殘疾人組別的多少,最多為6票。6個創始組織各有6票表決權。執委會由官員(主席、兩名副主席、秘書長、司庫、醫務官、技術官員、3名委員)、6名地區代表、1名運動員代表、6個創始組織各1名代表組成。
該組織設有運動技術部、運動科學與醫學部、財務與行銷委員會、運動員委員會、發展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和地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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