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畫單列市

國家計畫單列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名之一,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鈎,設計目的是要解決條塊分割、城鄉分割。

解釋

計畫單列市: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名之一。計畫單列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鈎,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無需上繳省級財政。我國目前的計畫單列市有五個,分別是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和廈門。它們享受著省一級的經濟許可權。
國家計畫單列市出現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是讓一些大城市在國家計畫中實行單列,享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而不是省一級行政級別。設立計畫單列市之初,並未對行政級別做明確解釋。一般指具有雄厚工商業基礎和科技力量,社會總產值 150億元以上,人口100 萬以上,具有開放搞活重要地位 ,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有特別作用的特大城市。計畫單列市在國家計畫中單列戶頭,由國家直接下達計畫,在經濟上享有相當於省一級的計畫決策權和經濟管理權。設立計畫單列市的目的是要解決條塊分割、城鄉分割,逐步探索出一條以大城市為依託的經濟區,政治與經濟適當分開來發展經濟的路子。

過程

1983 年 2 月,國務院批准重慶市試行計畫單列。隨後,武漢市、瀋陽市、大連市、哈爾濱市、西安市、廣州市、青島市、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南京市、成都市、長春市等相繼實行計畫單列。計畫單列城市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同省的行政隸屬關係,仍受省的“統籌、服務、協調、監督 ”等方面的領導。計畫單列內容主要是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固定資產投資、主要商品購銷和分配調撥,能源及主要物資分配調撥、外貿進出口、地方定額外匯、勞動工資 、財政信貸、科學技術以及各項社會發展計畫指標等。

1993年前計畫單列市列表

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寧波、廈門、青島、武漢、廣州、深圳、成都、重慶、西安。(共14個,截止到1993年)

1993後計畫單列市列表

(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
1993年,國務院決定撤銷省會城市的計畫單列,計畫單列市只剩6個。同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宣布,原先16個計畫單列市行政級別為副省級,包括10個副省級省會城市和6個計畫單列市,而這些城市統稱副省級城市1997年,重慶設立直轄市,不再是計畫單列市。

現在有15個副省級城市:

10個副省級省會城市:瀋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杭州、成都、西安。
5個計畫單列市: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

相關:

副省級市政府
副省級市政府是指百萬人口以上,在國民經濟中占據重要地位、行政級別上享受副省級待遇的特大型城市。副省級市與一般城市的區別,主要體現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方面,國務院和國家計委等主管部門將副省級市視為省一級計畫單位。儘管副省級市仍屬於省轄市,但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上,副省級市政府已經擁有了省級政府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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