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君死社稷

社,古代指土地之神,按方位命名:東方青土,南方紅土,西方白土,北方黑土,中央黃土。 稷,指五穀之神中特指原隰之祗,即能生長五穀的土地神祗,這是農業之神。 崇禎十七年(1644年)明王朝面臨沒頂之災,崇禎帝召見閣臣時悲嘆道:「吾非亡國之君,汝皆亡國之臣。

禮記·曲禮下》:“國君死社稷。”就是國君與國家共存亡的意思。
“社稷”是一個特指名詞。國家的象徵。
社,古代指土地之神,按方位命名:東方青土,南方紅土,西方白土,北方黑土,中央黃土。五種顏色的土覆於壇面,稱五色土,實際象徵國土。古代又把祭土地的地方、日子和禮都叫社。稷,指五穀之神中特指原隰之祗,即能生長五穀的土地神祗,這是農業之神。
崇禎十七年(1644年)明王朝面臨沒頂之災,崇禎帝召見閣臣時悲嘆道:「吾非亡國之君,汝皆亡國之臣。吾待士亦不薄,今日至此,群臣何無一人相從?」
崇禎皇帝的第六次罪己詔(頒布時間:崇禎十七年,臨終遺言)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絕望無助的崇禎帝強打精神舉行了最後一次家宴,當夜酒宴罷後,崇禎帝即安排太子慈烺、三子定王慈燦、四子永王慈煥逃離皇宮。隨後,崇禎帝在宮中親自持劍砍殺妻妾、女兒,幼女昭仁公主致死,長女長平公主斷臂重傷,一生賢德的周皇后於坤寧宮自縊。十九日凌晨,天將曙明,崇禎揩御筆太監王承恩離開紫禁城,登上皇家禁苑煤山,在一株老槐樹下自縊身亡,時年33歲。死時“以發覆面,白袷藍袍白細褲,一足跣,一足有綾襪”,衣上以血指書,崇禎帝的臨終遺詔這樣寫道:“朕自登極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薄德匪躬,上乾天怒,致逆賊直逼京師,然皆諸臣之誤朕也,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公元1644甲申年的3月19日這一天,在中國歷史上也是統治華夏中國長達276年的大明王朝的亡國祭日,每逢此日,黃宗羲、顧炎武等明末遺民必沐浴更衣、面向北方、焚香叩首、失聲慟哭。往事如煙,至今已三百六十二年矣,後世人當憑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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