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事禮儀

喪事禮儀

喪事禮儀是人死後,其他人對他下葬前後所進行的儀式。

概述

喪事禮儀喪事禮儀
死亡對於人們來說是沒有辦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們在這裡誕生、成長,直到最後的死亡。幾千年來人們形成的喪葬禮儀,是既要讓死去的人滿意,也要讓活著的人安寧。在整個喪葬的過程中,是生者與死者的對話,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個堅韌的結——念祖懷親。

這個結,表現在生者和死者之間的實體聯繫中,也表現在兩者之間的精神聯繫之中。而這就揭示了中國人生死觀的深層內涵。

具體禮儀

停屍儀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間的靈床上,在親屬們的守護下度過生命中最後的時刻,這叫做"挺喪"。
報喪儀式 報喪可以說是人死後的第一種儀式了,它用發信號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訊息告訴親友和村人。 詳細
招魂、送魂儀式 客死在他鄉的魂魄,找不到歸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聽到那企望著他的聲音,他才能夠循著聲音歸來。
做‘七’儀式 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弔唁儀式 一般弔唁者都攜帶贈送死者的衣被,並在上面用別針掛上用毛筆書寫的"某某致"字樣的紙條。
入斂儀式 入殮有"大斂"和"小斂"之分。小斂是指為死者穿衣服,"大殮"是指收屍人棺,漢族民間俗稱為"歸大屋"。

喪服儀式 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
出喪擇日儀式 按照迷信的說法,人在剛日死,應選在柔日下葬;柔日死,應選在剛日下葬,剛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
哭喪儀式 哭喪是中國喪葬禮俗的一大特色。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
下葬儀式 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最後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其他注意

圓墳、燒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解析
1:自古中國喪葬習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樑、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式。(骨灰盒在殯儀館存放的,只擺供品、上香、燒紙)。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為燒七(也叫:做七或犯七)。目前往往將做七改變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墳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現在只燒單數,燒大七)。按喪事習俗,燒一七、七七、以死者兒子為主,稱做:有頭,有尾;三七、以死者兒媳為主;五七、以死者女兒為主。(燒五盆紙花)。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
還有特別需要一說的是犯七。何謂犯七?就是從亡故之日以農曆推算,若逢七之日與初七、十七、二十七這些日子重合,就叫犯七,比如三七與這些日子相合,就是犯了三七。有道是:“亡人不犯七,活人沒飯吃”,意思是說,犯七有利於活人,但亡人卻會因此而受罪遭難,所以,遇此情況,活人需要為亡人消災救難,也就是需要上墳為亡人淋七。以山西為例,其具體的做法是:用麻紙剪紙人,其數目是比亡人之壽多三個,扎於谷桿上,還要剪一把傘,一架梯子,一座橋。把這些紙人圍成一圈,扎到墳頭,中間放傘、梯和橋,然後用水澆放有核桃和棗的漏瓢以淋紙人,並虔誠地念種種提醒亡人的話語,如躲雨了,過橋了,打雷了等等。
從死者咽氣之日算起,每7天為一“七”,“七七”之內,孝子不理髮,不修面,稱為“囚七”。每“七”均需上墳為死者燒紙錢,尤以“三七”、“五七”、“七七”最重要。七個“七”中如有一個以上的“七”與農曆日期中的“七”相吻合,稱為“犯七”,如果沒有“犯七”,孝子則要在“復山”前討足一百戶人家施捨的米,用來在“復山”那天招待前來致祭的親朋。
3: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後,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跡,四十九天后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審一次:一審,(頭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八十九天)楊氏判官;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輪明王后、決定如何投生,轉入來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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