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需求

商業保險需求

商業保險需求是指在特定時期和一定費率水平上,投保人在保險市場願意而且能夠購買的保險商品的數量。商業保險需求跟國家的經濟水平,發展速度還有文化環境都息息相關。

基本簡介

保險需求是指在特定時期和一定費率水平上,投保人在保險市場願意而且能夠購買的保險商品的數量。根據大經濟、中保障、小保險(商業保險[1])的思路,經濟的發展水平及其結構和質量,必然決定了它對社會保障的派生或引致需求。不同的社會環境,會造成不同的經濟發展結果,從而影響到對商業保險的需求程度;同樣,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和風俗習慣,也會對商業保險尤其是壽險造成重大的影響。

發展歷程

從1980年國內恢復保險業務至今,商業保險有了快速發展。可以看到,我國商業保險保費的增長速度達到年均20%-30%的水平,大於同期GDP增長率。至2008年底,我國商業保險的原保險保費收入達到9784.1億元,其中財產保險實現保費收入2336.7億元,人壽保險實現保費收入6658.4億元,商業保險公司管理的資產總額達到3.37Y億兀。

國際國內對保險需求發展態勢與增長路徑早有探討。反映國際保險需求的Logistic理論模型認為,在經濟成長的不同階段,保險需求會呈現不同發展態勢。總體而言,最初由於保險意識還未普及,保險需求增長較緩,隨著經濟成長,保險需求呈現快速發展態勢,後期又會由於風險保障的相對滿足而趨緩,整體表現為S型的增長路徑。也有觀點認為,近幾十年來商業保險需求發生很大變化, 因此,即使因素相同在不同國家對保險需求的影響程度也是不同的,甚至是反向的。

縱觀我國商業保險需求,將圖1時間序列劃分為兩個時段: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保費增速較高;之後,保費增速保持在一個穩定的範圍之內。90年代以前保險處於初步發展階段,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對保險的需求經歷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過程。

而90年代以來,相當一部分居民已經擁有一定保險,居民已經從簡單的購買保險過渡到比較分析選購優質保險服務的階段。因此,僅從圖線的形狀上看,我國商業保險需求的增長路徑與Logistic理論模型描述的S型增長路徑大致相同。

影響因素

1.經濟的結構、質量和發展水平決定了保險業的發展水平,從而也就決定了保險的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給水平

根據大經濟、中保障、小保險(商業保險)的思路,經濟的發展水平及其結構和質量,必然決定了它對社會保障的派生或引致需求,儘管保險對經濟發展有能動的反作用,但離開了經濟的持續、穩健、合理、高效的發展而奢談社會保障(含商業保險)的大發展,則要么是福利社會的高昂成本壓力拖垮經濟,要么是商業保險的泡沫越來越大,從而反過來又危及社會保障的能力。另外,作為社會保障中的一份子的商業保險,也必然要與社會保障中的社會保險及其他政策性保險(如出口信用保險,農業保險)等互相合作、互相促進而不能相互“搶”飯碗,商業保險無論是脫離社會保障的實際孤軍深入還是在社會保障中的定位不當,要么是商業保險的泡沫成分過大,要么是受到壓制或扭曲,例如若沒有良好的社會保障制度,則國企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乃至市場經濟的發展就會遇到巨大的困難,優勝劣汰的機制就難以實現,經濟的發展就會是句空話,反過來又影響商業保險的發展。

2.社會、文化、法律環境及消費者理性預期對保險有效需求產生明顯的影響

不同的社會環境,會造成不同的經濟發展結果,從而影響到對商業保險的需求程度;同樣,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和風俗習慣,也會對商業保險尤其是壽險造成重大的影響。法律環境的完善程度,如市場經濟的法制化進程、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如對企業的約束從經濟層面上升到法制層面上必然會導致市場經濟的成熟與發展,法制條件下的市場經濟必然會使西方個體經濟學中的兩大假設即“經濟人”和“完全信息”的前者得以實現,從而對保險提出真正的有效合理的需求,減少企業的“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同時使以國有資產流失為代價的保險活動中的“尋租”現象和社會保障中的“搭便車”的現象大幅減少,這樣均有利於保險的有效低成本供給以利於經濟的發展,而經濟的發展反過來又有利於促進保險業的發展。

另外,執法部門如檢察院、反貪局、保監會查處力度的加強,法務部門如法院對保險契約糾紛的正確處理及消委會和輿論部門對公眾的商業保險意識的正確引導以及對不同保險公司的信譽及險種的評價和推薦的合理化,均會誘發保險需求的有效擴大,如消費者對未來的信心指數,極大程度上是消費者對未來收入的長期趨勢、家庭財產數量、價格總水平、經濟發展趨勢等理性預期的結果,而這種理性預期又必然會使消費者在選擇消費水平時,既考慮眼前收益,又考慮長遠收益,為了使效用最大化可能會產生由永久性收入決定理論或生命周期理論決定的不同的保險有效需求,從而無論從險種結構還是保費總量上對壽險產生不同的影響;又如在日本日產生命保險公司倒閉和東南亞金融風暴中諸多銀行的破產現實面前,消費者對保險公司自身的信用程度、償付能力和險種管理、服務等各方面的創新和改良的理性預期均會導致保險有效需求的延遲產生或採用地下保險的方式越過法律的限制到境外投保或將部分風險自保。

目前我國居民存款比例較大,公眾對由於意外事故、失業、疾病等預防意外事故的貨幣需求完全有可能預期在目前或不久的將來在壽險和意外險中部分或全部得到實現,對投機動機所持的貨幣也會由於信息逐步完全化、投資公眾理性化、政府監管嚴密化下難有作為從而轉入專家理財系列,而這又完全可由壽險投資予以解決,而按“資產組合理論”,壽險也是一種理想的投資組合,應予以重視。公司的重要人物的無形資產驚人,因此,合理、客觀而現實地誘導消費者的理性預期成為重中之重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對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的理性預期的正確誘導、管理和引導,可使買者根據自己偏好選擇商品的“消費者主權”轉變為賣者有意識地對購買行為進行支配的“生產者主權”,當然這裡要防止誤導的產生。

3.保險監管的嚴厲程度和效率通過對保險供給的影響來影響保險有效需求的實現

在經濟的不同發展時期,在保險市場的不同發展階段,保險監管嚴格的標準必然是變化較大,比如在日益向我們走近的知識經濟社會,必然會呈現出一些新的風險、更多更大的巨災風險以及對保險補償原則的新的理解,同樣在知識經濟時代,資金和技術的無國界日益突出,國際競爭更為激烈,因此銀行、保險、證券的合作和購併必然此起彼伏。一般認為,壟斷競爭存在的合理理由無非是規模經濟和技術創新,而在知識經濟時代,規模經濟並不成為決定性的力量,技術創新才是根本,因此無論從保險業本身發展而言還是從對經濟的發展促進作用而言,技術和管理等的創新均會對保險監管提出新要求,特別是信息技術的發展,必然也會對保險監管提出更多的要求。在市場經濟成熟後,保險公司自身的約束力較強,保險體系完善和成熟度較高時,保險監管的重點也必然由具體事務的實體監管轉到以償付能力、國家稅收、國家保險產業政策的實施為主的告示監管或規模監管,而保險監管的高效和高質,則為保險的有效供給創造了條件,從而以滿足保險的有效需求並在一定程度上拉動那些原無法實現或準備延遲實現或準備通過地下保險轉移出去的保險有效需求。

保險供給的質量(含補償原則、滿足需求的程度、服務、資金套用、承保能力等)和價格的不同,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保險的有效需求。供給的變動和供給量的變動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保險的風險評估能力、風險消化能力、技術創新能力的強化會使保險市場“強幣驅逐劣幣”的現象大為減少,使得保險供給曲線有效向右下方向移動並提高保險供給的效用,由於保險供給效用的提高及由之所致對其它金融資產的替代能力的加強,則會拉動保險需求的需求量,同時消費者的理性預期和保險良好的行銷管理體制使消費曲線本身有效向右上方向移動,但供給曲線的變動幅度比需求曲線的變動幅度更大,這樣保險的供求雙方通過尋求最優決策的“博奕”可達到“納西均衡”從而使保險效率最高(即保險均衡的數量最大,質量最高而價格最低),如果監管能高質、高效以消除外部經濟效果的不經濟,必然有利於保險的有效供給並拉動保險的有效需求。因此建立現代保險企業制度,對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的約束硬化,如建立好保險企業家隊伍,加強保險道德規範建設,對保險和再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機構的高質、高效的監管並配之以法制管理則至關重要。

相關聯繫

一、商業保險需求與通貨膨脹在極值及波動性上的關聯度

在我國商業保險需求的S型增長路徑中,通貨膨脹對增長路徑的形態構建起到何種作用?或者說,通貨膨脹最高或最低的年份是否對應商業保險S型路徑的波峰或谷底?根據微觀經濟的消費者需求理論,促進商品需求增長最重要的因素是個人收入的上升, 因為有效的需求取決於消費者的購買力。那么一個可能的推導是通貨膨脹會通過影響個人實際可支配收入進而影響商業保險需求,因為通貨膨脹的上升會導致個人實際可支配收入下降,從而對保險的需求也下降。那么撇開這個間接影響,通貨膨脹本身對商業保險需求是否有直接影響昵?此處以保費收入的增長表示商業保險有效需求的上升,同時以CPI表示通貨膨脹的輕重緩急程度。根據圖2選取個別年份進行比對分析可得:

第一,保費收入增速最快的四個年份(1985年、1987年、1988年、1992年)及保費收入增速最慢的三個年份(1996年、2000年和2004年),並沒有對應通貨膨脹最低或最高的年份,也就是說,從極值的角度看,通貨膨脹與保險需求並不存在極值對應。

第二,選取1997年至2002年分析,這個時間段是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比較穩定的年份,並沒有出現大起大落的通貨膨脹或者通貨緊縮,但是商業保險的保費收入卻出現一個V字型的從收縮到擴張的波動,這說明商業保險需求與通貨膨脹在區間上的波動性並不一致。

二、商業保險需求與通貨膨脹的相關性檢驗

誠然,僅從圖2無法判定通貨膨脹與商業保險需求之間在長期的趨勢上是否步調一致,或者背道而馳?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對1980年至2008年間通貨膨脹與商業保險需求之間的相關性檢驗來證實。此處以CPI的變化代表通貨膨脹的程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1980年為基數,進行指數化處理,同時考慮到通貨膨脹的影響可能具有滯後性,在回歸分析中,除了採用當期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自變數之外,也考察滯後一期的價格指數是否有影響。有效商業保險需求以商業保險保費收入來表示。

在保險年鑑和統計年鑑的相關數據基礎上,採用Eviews軟體進行回歸分析得到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相伴機率為0.67,同時方程相關性檢驗沒有通過。

這意味著:假定通貨膨脹與商業保險需求有單一的正相關或者負相關的構想並沒有得到實證的支持。僅從統計結果角度看,這也意味著:從1980年國內恢復保險業務至今,通貨膨脹對商業保險需求的影響在長期趨勢上並不顯著,即,沒有定量的實證結果認為通貨膨脹會促進商業保險需求,當然也不支持通貨膨脹下的個別退保意味著通脹會抑制商業保險需求之說。

這裡實證結果同時否定了通貨膨脹對商業保險的促進說和抑制說,其根源在於,通貨膨脹的抑制說簡單地將保險視為金融資產的一種,僅考慮通脹時期金融資產間的替代性;而通貨膨脹的促進說則忽視保險與其他金融資產的相關性,看重保險本質是一種風險管理的工具,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商定的關於未來不確定性風險的轉移,忽視商業保險與銀行存款或股票投資在個人理財及資產配置中的關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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