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六禮

周公六禮

周公六禮,中國傳統嫁娶的禮儀。為封建聘娶婚的成立程式。即古代婚禮的六道儀式: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聘娶婚程式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周公六禮。

六禮

一納采,即男方向女方求婚、等同現今的“相親、說媒”。

二問名,即男方的媒人問女方的名字、生辰,然後到宗廟裡占卜吉凶,結果為吉的才能進行下一步,凶的則到此為止。

三納吉,就是占卜得到吉兆後定下婚姻。

四納徵,男方派人送聘禮到女方家。

五請期,即請女方確定結婚日期。

六親迎,婚禮之日,男方必須親自去女方迎接,然後男方先回,在門外迎候。

歷史由來

據說六禮是創於周朝的,有學者認為周文王時代已有六禮,不過亦有人不從六禮。

漢平帝元始三年,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傳千朗史家屬可行親迎,次年立皇后亦納采、卜吉。 魏晉南北朝時,皇太子娶太子妃的婚禮都沒有請迎,自東漢到東晉時很多時都不依六禮成婚。

唐代以後,皇太子開始請迎,而親王的婚禮都會依隨六禮。後來暨“問名”於“納采”和“請期”於“納成”;是故雖然概念上還是依六禮而行,實際上只有“納采”、“納吉”、“納徵”和“親迎”四禮。而朱子家禮更將“納吉”和“納徵”合為一禮,所以只有三禮。

元朝時,婚禮會加多議婚一禮。

明朝洪武元年時,方以朱子家禮為標準制定婚禮。

清朝時,據通禮記載,漢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禮,但都拼入了成婦成婿之禮,而古代的六禮亦只餘下“議婚”、“納彩”、“納幣”、“請期”與“請迎”五禮。其他士、庶人結婚都比較簡單,而民間的婚禮一般都會依朱子家法進行。

其它補充

三書六禮

三書即聘書、禮書和迎親書:

聘書

聘書是訂婚用的書,於“納吉”(過文定)時男家交給女家。

禮書

禮書是“納徵”(過大禮)時使用的書,禮書內會詳細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

迎親書

顧名思義,迎親書即迎娶新娘時的書,即在“親迎”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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