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股檔案

股票發行準備階段的實質性工作是由發行參與人準備招股說明書,以及作為其根據和附屬檔案的專業人員的結論性審查意見。這些檔案統稱為募股檔案。

股票發行準備階段的實質性工作是由發行參與人準備招股說明書,以及作為其根據和附屬檔案的專業人員的結論性審查意見。這些檔案統稱為募股檔案。
募股檔案的準備
股票發行準備階段的實質性工作是由發行參與人準備招股說明書,以及作為其根據和附屬檔案的專業人員的結論性審查意見。這些檔案統稱為募股檔案。募股檔案最主要包括以下八種:
(一)招股(配股)說明書
招股(配股)說明書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時就發行中的有關事項向公眾作出披露,並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資人提出購買或銷售其股票的要約或要約邀請的法律檔案。公司發售新股必須製作招股說明書。如果是初次發行,一般稱為招股說明書;如果是採用配股的方式發行新股,則稱為配股說明書。招股(配股)說明書是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公開發行申報材料的必備部分。
招股(配股)說明書必須對法律、法規、上市規則要求的各項內容進行披露。招股(配股)說明書由發行人在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的輔助下完成,由公司董事會或籌委會表決通過。審核通過的招股(配股)說明書應當依法向社會公眾披露。招股(配股)說明書的有效期是6個月,自招股說明書籤署完畢之日起計算。在招股(配股)說明書上籤章的人員(全體發起人或者董事以及主承銷商)必須保證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保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招股(配股)說明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特定的格式和必要的記載事項的要求編制。對此,中國證監會制定了《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一號——招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四號——配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根據準則規定,招股說明書應包括:招股說明書的封面、招股說明書目錄、招股說明書正文、招股說明書附錄和招股說明書備查檔案等五個方面的內容。配股說明書的內容包括封面、正文、附錄和備查檔案四個方面。
(二)招股說明書概要
招股說明書概要是對招股說明書內容的概括,一般約1萬字,是由發行人編制,隨招股說明書一起報送批准後,在承銷期開始前2~5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由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及發行人選擇的其他報刊上刊登,供公眾投資者參考的關於發行事項的信息披露法律檔案。招股說明書概要應簡要提供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但不得誤導投資者。
在《招股說明書概要》標題下必須載明下列文字:
“本招股說明書概要的目的僅為儘可能廣泛、迅速地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招股說明書全文方為本次發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檔案。投資人在作出認購本股的決定之前,應首先仔細閱讀招股說明書全文,並以全文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
《招股說明書概要》必須記載(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招股說明書概要編制所依據的法規,發行人董事會是否已通過該招股說明書概要,是否確信所摘內容與招股說明書正文一致且無重大誤導、虛假及遺漏。
2、發售新股有關當事人。載明下列有關當事人的機構名稱、所在地、電話、傳真以及負責本次發行銷售有關事項的聯繫人姓名。有關當事人包括發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銷商、推薦人、發行人的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主承銷商的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機構和經辦評估人員、資產評估確認機構、收款銀行、股票登記機構及其他與發售新股有密切聯繫的機構和個人。
3、發行情況。說明本次發行的股票類型、發行日期、發行地區、發行對象、承銷期起止日、預計上市日期及上市交易所名稱、發行方式、每股發行價、每股面值、發行量、發行總市值等。
4、風險因素與對策。應註明“投資者在評價本發行人此次發售的股票時,應特別認真地考慮下述各項風險因素”字樣,並全文摘錄招股說明書中所述可能對發行人產生不利影響的各種風險情況。
5、募集資金的運用。應當依據招股說明書列明募集資金的計畫用途、項目介紹、資金運用時間表、缺口資金的來源及落實等內容。
6、股利分配政策。載明發行人關於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預計首次分派股利時間、新股東是否享有本次股票發行完成前滾存利潤、有外資股時的分配原則等。
7.發行人及發行人主要成員的情況。其中發行人情況應包括:發行人成立日期、註冊地、總部地址、歷史沿革、改制情況、組織結構及內部管理結構、經營範圍、主要業務、主要產品品種、生產能力、主要市場、市場占有情況、業務收入構成、主要原材料的供應、關聯交易、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在其他企業任職情況等內容。
8、經營業績。介紹發行人過去至少3年中的經營業績,包括(但不限於)生產經營一般情況、年銷售額和利潤總額、發行人業務收入的主要構成、完成的主要工作、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情況、產品性能和質量、籌資與投資、生產經營設備和主要固定資產改進、職工數量與業務水平變化等。
9、股本。簡要介紹發行人的股權變動情況、發行後股權結構、內部職工股的託管單位及確認部門等。
10、主要會計資料。按招股說明書內容介紹審計報告、完整的財務報表、主要會計政策及報表主要項目注釋等。
11.資產評估的主要情況。簡要介紹有資格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評估機構對發行人資產進行有效評估的情況,包括:各類資產評估前帳面價值及固定資產淨值、各類資產評估後淨值、各類資產增(減)值幅度及原因等。
12.盈利預測。至少應當載明盈利預測表主要數據,相關背景及分析資料等。
13.公司發展規劃。簡要介紹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發展戰略、市場發展計畫、銷售計畫、生產經營計畫、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設備更新計畫、人員擴充計畫、資金籌措和運用計畫等。
14.重要契約及重大訴訟事項。應當披露發行人已簽訂的對發行人生產經營、未來發展或者財務狀況具有重要影響的契約;以及發行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尚未做出判決的重大訴訟事項。
15.其他重要事項。簡要披露發行人認為對投資者作出投資判斷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6.招股說明書及備查檔案查閱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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