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江

劉清江

劉清江,曾任郴州市委副巡視員(副廳級)。

郴州市委原副巡視員(副廳級)

人物履歷

臨武縣人民政府縣長,

臨武縣委書記,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郴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郴州市委副巡視員(副廳級)。

人物事件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共郴州市委副巡視員(副廳級)劉清江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劉清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沒收被告人劉清江受賄所得財物折合人民幣446.3293萬元,違法所得和不能說明來源合法的財物折合人民幣1252.5903萬元,上繳國庫。經審理查明:1995年至2006年期間,被告人劉清江利用擔任臨武縣人民政府縣長,臨武縣委書記,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郴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及結算、開礦辦證審批、礦權糾紛處理、項目審批、水電開發、幹部任用和人事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周某某等20人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所送財物共446.3293萬元。其中夥同其妻謝冬桂(另案處理)共同受賄6萬元。此外,被告人劉清江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有1022.1239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西南林業大學教師

劉清江,男,漢族,出生於1971年10月,河南中牟人。1991年9月至1995年6月就讀於西南林學院原林業系林學本科專業,獲農學學士學位,1995年7月畢業留校從事共青團工作。1998年9月至2001年12月就讀於西南林學院資源學院植物學專業,攻讀竹類培育方向的碩士研究生,獲理學碩士學位。

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擔任原林業系團總支書記;1998年12月至1999年2月擔任昭通地區大關縣高橋鄉政府副鄉長;1999年3月至2001年11月擔任資源學院團總支書記;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擔任西南林學院團委副書記;2002年月至2005年4月擔任西南林學院團委書記;2005年5月至今擔任經濟管理學院黨總支副書記。

曾經獲得雲南省“優秀共青團幹部”、雲南省“優秀青年志願者”、雲南省教育廳“德育教育先進工作者”、三下鄉“優秀領隊”、西南林學院“優秀共產黨員”等光榮稱號。參與了多個科學研究項目,承擔主要工作,發表了兩篇學術論文。

民盟鄭州市委主委

人物履歷

劉清江,現任民盟鄭州市委主委。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在民盟鄭州市第十三屆委員會一次會議上,郝偉當選為新一屆民盟鄭州市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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