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笄禮

冠笄禮

冠笄禮是中國漢民族傳統的成人儀禮,男子加冠,女子加笄。行冠笄禮者由此變為擔當家庭與社會責任的成年人。冠笄禮起源於周朝,亡於清朝。90年代起中國大陸和台灣又逐漸興起冠笄禮。

簡介

冠禮冠禮

中國古代男女進入成年要舉行成年儀式,男子為冠禮,女子為笄禮。“男子二十,冠而字”(《禮記·曲禮上》),就是說男子到了20歲,要行“加冠”(穿禮服時所戴的一種帽子)禮,同時命字。“女子十五而許嫁”,“笄而禮之”(《儀禮·士昏禮》、《穀梁傳·文公十二年》),意為女子到了15歲,要行“加笄”(古代的一種簪子)禮。男女行冠笄禮後,即已長大成人,也就到了男婚女嫁階段。

歷史

周朝

周公“興正禮樂”,冠禮就成為周代通行數百年的禮儀。《國語》《左傳》《史記》中都不乏周代天子、諸侯行冠禮的記載。“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之。”(《左傳·成公二年》)“趙文子冠。”(《國語·晉語六》)“晉悼公冠襄公於衛。”(《史記·魯周公世家》)“惠文君三年,王冠。”(《史記·秦本紀》)。對於帝王而言,冠禮具有特殊的意義。周代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在位之王去世,嫡長子無論年長或年幼都可以即位,但若未成年行冠禮則不可親政。周成王幼年繼武王之位,但周公攝政直至其成年。贏政十三歲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歲,“冠,帶劍”,方才親政。從天子至士庶,冠禮都是“成人之資”,未行冠禮,“不可治人也”。

周代冠禮,士依《儀禮·士冠禮》,年二十而行,三加,初加緇布冠,象徵將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務,即擁有人治權。緇布冠為太古之制,冠禮首先加緇布冠,表示不忘本初;再加皮弁,象徵將介入兵事,擁有兵權,所以加皮弁的同時往往配劍;三加爵弁,擁有祭祀權,即為社會地位的最高層次。周代天子、諸侯、大夫等階層的冠禮另有不同,天子冠禮年齡,古籍說法不一,有十二歲、十五歲、十九歲等。儀程或為四加,《大戴禮》雲,“公冠四加,三同士,後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後加袞冕”。

男子有冠禮,女子則有笄禮。《禮記·曲禮》說:“子許嫁,笄而字。”女子是在許嫁之後舉行笄禮、取表字。笄禮的年齡小於冠禮,《禮記·雜記》:“女子十有五年許嫁,笄而字。”如此,則許嫁的年齡是十五歲。如果女子遲遲沒有許嫁,則可以變通處理,《禮記·內則》鄭玄註:“其未許嫁,二十則笄。”笄禮的儀節,文獻沒有記載,《通典·女笄》只說,“笄女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學者大多也認為應當與冠禮相似。

漢朝

漢代極重冠禮,《後漢書·儒林列傳》載,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見他“尤能誦讀”,欲拜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從命。漢代皇帝冠禮稱加元服,漢惠帝行冠禮,宣布“赦天下”,開帝王行冠禮而大赦天下之始。漢昭帝加冠,大加賞賜、減免稅賦、普天同慶。昭帝加元服,為與臣下冠禮區別,還專撰冠辭,為後世帝王另撰冠辭之始。漢代士庶冠禮,據東漢與“經神”鄭玄齊名的“學海”,經學家何休所制冠禮,參用《儀禮·士冠禮》而簡化,為一加。

魏朝

魏晉時,皇帝的冠禮在正殿舉行,並且開始以樂伴奏。從南北朝到隋唐,冠禮一度廢而不行。南北朝時,南朝宮廷還有一些皇家冠禮,中原則完全陷入五胡亂華的空前動盪。隋唐恢復了漢家禮儀,唐天子、皇太子、親王、品官等,都制定了各種等級的冠禮。不過,實行的並不是很多。經過漢後數百年的衝擊,冠禮衰弱之勢明顯。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談到,“冠禮,數百年來人不復行”,說當時有一位名叫孫昌引的人,“獨發憤行之”,冠禮畢,仿當年趙文子見欒書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眾卿士能對他有所教導。到外廷後,孫氏薦笏對卿士說:“某子冠畢。”不料眾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鄭叔則怫然曳笏卻立說:“這與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堂大笑。可見,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禮為何物。

宋朝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對大眾的強烈衝擊,主張要在全社會復興冠、婚、喪、祭等禮儀,以此弘揚儒家文化傳統。司馬光痛心疾首地說:“冠禮之廢久矣。近世以來,人情尤為輕薄,生子猶飲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為之制公服而弄之。過十歲猶總角者蓋鮮矣。彼責以四者之行,豈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長,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認為廢除冠禮,使得人情輕薄,自幼至長不知成人之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司馬光在其《書儀》中,制訂了冠禮的儀式:男子年十二至二十歲,只要父母沒有期以上之喪,就可以行冠禮。為了順應時變,司馬光將《儀禮·士冠禮》加以簡化,使之易於為大眾掌握。此外,還根據當時的生活習俗,將三加之冠作了變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頭。《朱子家禮》沿用了司馬光《書儀》的主要儀節,但將冠年規定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識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宋代士大夫還在冠禮的年齡問題上發生了分歧和爭論。有人援引《左傳》魯襄公十二而冠的記載,主張將冠禮年齡提前到十二歲,理學家程頤堅決反對。他說,“此不可。冠所以責成人,十二年非可責之時。”他認為,既冠矣,就必須責以成人之事,否則就成了虛禮。如果冠禮之後不能責以成人之事,則終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雖天子諸侯,亦必二十而冠。”

宋代一些學者為了推行儒家文化,還構擬了士庶女子的笄禮,司馬光的《書儀》以及《朱子家禮》都有專門的儀式。《朱子家禮》的笄禮與《書儀》大體相同。女子許嫁,即可行行笄禮。如果年已十五,即使沒有許嫁,也可以行笄禮。《宋史》還載有公主的笄禮。

元朝

元朝蒙古入主中原,史載,“元之五禮,皆以國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諸古。”宮廷沒有冠禮,而民間仍有保存。

明朝

明朝迅速恢復了被破壞的華夏禮儀制度,冠禮實現了第二次復興。明洪武元年詔定冠禮,從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訂了冠禮的儀文,總的來看,明代冠禮比較盛行。明代笄禮儀程則未見記載。

清朝

清軍入關,華夏文化再度遭受了空前嚴重的破壞,冠禮進入了自南北朝以來第二次長時間的沉淪期。清初剃髮易服政策直接摧毀了華夏衣冠禮儀的文化土壤,衣冠髮式俱毀,成為至深的民族恥辱和傷痛。清廷頒布“十從十不從”政策,其中,“老從少不從”使清初幼兒仍可保留漢族髮式、著童子服,及至成年,還可勉強行冠禮,但行禮之日即剃髮之時,漢民族從此告別了延續幾千年的加冠禮儀。在社會整體全面滿化的文化環境下,冠禮逐漸湮滅在歷史之中。近代西風東漸、西化思潮衝擊下,冠禮被中國人徹底遺忘。到了今天,整箇中國社會,早已不知冠禮為何物。

現代

中國台灣自上世紀90年代每年舉辦一次古典式成年禮儀。孔廟大成殿前,參加成年禮儀的年滿20歲的男女青年共300多名,男的穿藍色長袍,女的穿白衣黑裙。在鳴鐘鼓、上香、獻爵、獻饌、讀祝文之後,全體向至聖先師孔子神位行三鞠躬禮。然後,由12名代表走到鋪紅毯的受禮台上,由貴賓們將黑冠戴在男生的頭上,女生的長髮上則別上一支銀色簪子,象徵著“加冠”和“及笄”。

幾乎與海峽對岸同時,中國大陸的“五四”青年節里,南京在雨花台前,上海在陳毅廣場上,瀋陽在九一八廣場,還有其他城市,紛紛舉行歲成人儀式的訊息,不時見諸於報端。

冠服

冠笄禮笄禮

根據《通典》《明集禮》等禮典的記載,歷代,建立了從天子至士庶,各階層不同的冠禮冠服制度(笑非整理):

天子冠禮冠服

大戴禮記公冠篇曰:“公冠四加,三同士,後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後加袞冕。”《五禮精義》則說,天子五加袞冕。漢代,天子四加。魏則以天子至尊無加進之禮,故一加袞冕。唐、明,都是一加。
漢改皇帝冠禮為加元服。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冠。東晉諸帝冠儀,一加幘冕,脫帝絳紗服,加袞服。北齊,先著空頂幘,次介幘絳紗袍,次袞冕。唐初,著空頂黑介幘雙童髻玉導絳紗袍,次加袞冕服。明朝,先服空頂幘絳紗袍,次加袞冕服。

皇太子冠禮冠服

家語以為四加。魏再加。宋一加。北齊再加。隋復三加。唐宋明都是三加。
北齊空頂幘公服加進賢三梁冠,再加遠遊冠。隋空頂幘遠遊冠,加緇布冠,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唐初服空頂黑介幘雙童髻玉導寶飾采衣,加緇布冠,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宋初加折上巾,再加遠遊冠十八梁,三加袞冕。明代一加折上巾,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

親王冠禮冠服

皆三加,唯劉宋一加。
魏初加皮弁,次長冠,次進賢冠。唐初服雙童髻,初加緇布冠,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宋初加折上巾,再加七梁冠緋羅大袖衫,三加九旒冕青衣朱裳九章。明朝一加折上巾,再加七梁冠,三加九旒冕。

品官冠禮冠服

唐一品至五品初加緇布冠,再加進賢冠,三品以上進賢冠三梁纓青緌導,四品五品兩梁,六品以下一梁,三加冕,一品袞冕,二品鷩冕,三品毳冕,四品絺冕,五品元冕,六品以下用爵弁。宋同唐。明則初加緇布冠,再加進賢冠,三加爵弁。

士庶冠禮冠服

《儀禮·士冠禮》冠服:
冠者初服:采衣、紒。冠者加冠前:緇纚、笄。冠者一加:玄端。玄裳、黃裳或雜裳。緇帶、爵鞸。冠緇布冠,用缺項固定,加青組纓。用黑屨,青色絇、繶、純,邊飾半寸。冠者再加:皮弁服。素積(素衣、素裳),用白緇布為之。素鞸、緇帶。皮弁用白鹿皮,加白色笄。配白屨,緇絇繶純,邊飾半寸。冠者三加:爵弁服。絲製玄衣,纁裳,緇帶,韎鞈。爵弁外玄里紅,加笄,加緇色纁邊的紘。纁屨,黑絇繶純,邊飾半寸。

《朱子家禮·冠禮》冠服:
《開元禮》、新舊《唐書》、《宋史》禮儀志皆不載庶人冠禮,唯《宋史》輿服志有朱子定冠禮之證。然則朱子之制亦取法前賢,其淵源待考。宋朱子重更定,後代尊之。根據《明集禮》載,明代士庶冠禮基本沿用宋朱子《家禮》之制。

童子服:雙紒,四(衣字旁加癸,kui4,衣衩)衫、勒帛、采履。初加:緇布冠,服深衣、大帶、納履。
宋代,好以幅巾代緇布冠。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帶、系鞋。三加:幞頭,服公服、革帶、納靴、執笏。或襴衫(父親無官者),納靴。

禮儀流程

冠禮

按周制,男子二十歲行冠禮,然天子諸侯為早日執掌國政,多提早行禮。傳說周文五十二歲而冠,成王十五歲而冠。古代冠禮在宗廟內舉行,日期為二月,冠前十天內,受冠者要先卜筮吉日,十日內無吉日,則筮選下一旬的吉日。然後將吉日告知親友。

冠禮前三日,又用筮法選擇主持冠禮的大賓,並選一位“贊冠”者協助冠禮儀式。行禮時,主人(一般是受冠者之父)、大賓及受冠者都穿禮服。先加緇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後授以爵弁。每次加冠畢,皆由大賓對受冠者讀祝辭。

祝辭大意謂:在這美好吉祥的日子,給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飾;請放棄你少年兒童的志超,造就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儀,培養美德;祝你萬壽無疆,大福大祿。然後,受禮者拜見其母。再由大賓為他取字,周代通常取字稱為“伯某甫”(伯、仲、叔、季,視排行而定)。然後主人送大賓至廟門外,敬酒,同時以束帛儷皮(帛五匹、鹿皮兩張)作報酬,另外再饋贈牲肉。受冠者則改服禮帽禮服去拜見君,又執禮贄(野雉等)拜見鄉大夫等。

若父親已歿,受冠者則需向父親神主祭祀,表示在父親前完成冠禮。祭後拜見伯、叔,然後饗食。此加冠、取字、拜見君長之禮,後世因時因地而有變化,民間自十五歲至二十歲舉行,各地不一。清中期以後,多移至娶婦前數日或前一日舉行。某些地區自宋代以來,儀式簡易,不宴請賓客,僅在本家或自家範圍內進行。

《儀禮·士冠禮》賈公彥疏:“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與諸侯同,十二而冠......《大戴禮》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傳》云:‘冠而生子,禮也。’”又《儀禮·士冠禮》:“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老無疆,受天之慶。’”

笄禮

笄禮也是古代嘉禮的一種。為漢族女子的成年禮。俗稱“上頭”、“上頭禮”。笄,即簪子。自周代起,規定貴族女子在訂婚(許嫁)以後出嫁之前行笄禮。一般在十五歲舉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許人,則年至二十也行笄禮。

受笄即在行笄禮時改變幼年的髮式,將頭髮綰成一個髻,然後用一塊黑布將髮髻包住,隨即以簪插定髮髻。主行笄禮者為女性家長,由約請的女賓為少女的加笄,表示女子成年可以結婚。貴族女子受笄後,一般要在公宮或宗室接受成人教育,授以“婦德、婦容、婦功、婦言”等,作為媳婦必須具備的待人接物及侍奉舅姑的品德禮貌與女紅勞作等技巧本頌。後世改為由少女之母申以戒辭,教之以禮,稱為“教茶”。

意義

禮文化是華夏文化的核心,華夏禮儀分為“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五種類型,冠笄之禮屬於嘉禮的一種,它是一個新的成人第一次踐行華夏禮儀,冠笄之禮也是冠者(笄者)理解華夏禮儀的起始,進入華夏禮儀系統的起始。《禮記·內則》把一個人的生命劃分為不同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任務。“二十而冠,始學禮”,二十歲,是學習和踐行華夏禮儀的開始,一個孩童,經過了冠笄之禮的教育和啟示,獲得新的思想導引和行為規約,在冠笄之禮的引導下,真正進入華夏禮儀的語境。

古文論述

·以婚冠之禮親成男女——《周禮》
·冠者,禮之始也。——《禮記·冠義》
·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射鄉,此禮之大體也。——《禮記·昏義》
·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禮記·曲禮》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禮記·內則》
·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儀禮·士昏禮》
·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禮記·樂記》
·既加冠,益慕聖賢之道。——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男子幼,娶必冠。女子幼,嫁必笄。——《白虎通》
·女子十五而笄,許嫁而笄。——《古今韻會舉要》
·笄冠有成人之容——《通典》
·冠禮,人倫之所重者也——《六藝綱目》
·古者重冠禮,將以責成人之道。——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三苗髽首,羌人括領,中國冠笄,越人劗鬋——《淮南子·齊俗訓》
·首服既加,而後人道備,故君子重之,以為禮之始矣。——《五經要義》
·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論語·堯曰》
·冠者表成人之容,正尊卑之序——《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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