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禔

愛新覺羅·胤禔,康熙帝子,母為惠妃納喇氏,排行第五,因康熙前四子皆夭殤,故為皇長子。曾從征厄魯特蒙古噶爾丹。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為直郡王。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因魘咒太子胤礽,謀奪儲位,被削爵囚禁。生於康熙十一年二月十四日,卒於雍正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享年六十三歲。

個人簡介

原封直郡王允禔,其初行次為第五,康熙十一年壬子二月十四日午時生,庶妃納喇氏即惠妃出。三十七年三月,封直郡王。四十七年十一月,坐咒魘太子胤礽削爵,拘系高牆。雍正十二年甲寅十一月初一日卯刻幽死,年六十有三,以貝子禮葬。

個人概況

胤禔(1672-1734年)其初在康熙帝諸子中排行第五,因為前面四個皇子均早殤,按封建禮法,在成年皇子中他的年齡最大,所以被列為皇長子。但是,他的生母惠妃那拉氏只是一位庶妃,遠不及皇二子胤礽的生母皇后的身份高貴,胤礽因是嫡出而被立為皇太子。胤禔表面上遵從父命,內心裡對太子的地位是十分覬覦。

胤禔在諸皇子中是比較聰明能幹的,三次隨康熙帝出征、巡視,都有所作為。第一次是康熙二十九年,年僅十八歲的胤禔奉命隨伯父撫遠大將軍福全出征,指揮軍隊;第二次是康熙三十五年隨康熙帝親征噶爾丹,他與內大臣索額圖領御營前鋒營,參贊軍機,這年三月被封為直郡王;第三次是康熙三十九年隨同父皇巡視永定河河堤,任總管。三次都取得了康熙帝的信任。

胤禔一心想奪嫡繼大統,他密切注視著康熙帝對皇太子胤礽的態度。從康熙二十九年開始,直至康熙四十七年月,這近二十年來皇帝和太子之間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以及隨之引起的關係變化,胤禔看在眼裡,記在心上,認為對他謀取皇儲之位創造了有利的條件與時機。

胤禔迷信喇嘛教“魘勝”巫術,企圖以喇嘛巴漢格隆的匿術咒死皇太子胤礽,以便取而代之。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在塞外行圍時胤礽被廢,胤禔十分得意。康熙帝器重胤禔,讓他負責監視胤礽,從塞外至京城都是由他看守。胤禔認為時機已到,便向父皇進言,要殺死胤礽。引起了康熙皇帝的反感。後來皇三子胤祉告發胤禔用魘術魔廢皇太子之事,康熙皇帝對胤禔所作所為極為氣憤,宣示其為“亂臣賊子”。下令,奪郡王爵,嚴加看守,在府第高牆內幽禁起來。四十八年四月,康熙帝在巡視塞外臨行時又下了一道渝旨:“胤禔鎮魘皇太子及諸皇子,不念父母兄弟,事無顧忌,萬一禍發,聯在塞外,三日後始聞,何由制止?”王大臣急忙商議,最後決定派遣八旗護軍參領八人、護軍校八人、護軍八十人在胤禔府中監守。康熙帝還不放心,又加派了貝勒延壽、貝子蘇努、公鄂飛、都統辛泰、護軍統領圖爾海、陳泰,並八旗章京十七人,更番監視,還對這些官員下了一道嚴渝:"如果誰玩忽職守,將遭到滅九族之災。"胤禔奪嫡失敗時只有三十七歲,他被囚禁在高牆內達二十六個春秋,直至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被幽死,終年六十三歲。

妻妾子嗣

嫡夫人伊爾根覺羅氏,尚書科爾坤之女;繼夫人張佳氏,總兵官張浩尚之女;妾吳雅氏,郎中巴奇納之女;妾關氏,麻色之女;妾錢氏;妾阮氏,雅圖之女;妾郭氏,郭永之女;妾晉氏,達色之女;妾范氏,二格之女;妾王氏,王忠之女;妾高氏,高登科之女。

第一女郡主,康熙二十七年戊辰十月初六日申時生,母為嫡夫人伊爾根覺羅氏克爾歡之女。康熙四十五年丙戌三月,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台吉多爾濟色稜。郡主康熙五十年辛卯六月卒,年二十四歲。

第二女郡主,康熙二十八年己巳七月初二日寅時生,母為嫡夫人伊爾根覺羅氏克爾歡之女,與第一女同母。康熙四十八年己丑九月,嫁李氏李淑鰲。郡主康熙五十五年丙申五月卒,年二十八歲。

第三女縣君,康熙三十年辛未三月十一日丑時生,母為嫡夫人伊爾根覺羅氏克爾歡之女,與第二女同母。康熙五十三年甲午三月,嫁喀凱氏喇布坦。縣君雍正元年癸卯正月卒,年三十三歲。

第四女縣君,康熙三十一年壬申七月二十一日未時生,母為嫡夫人伊爾根覺羅氏克爾歡之女,與第三女同母。康熙四十九年庚寅二月,嫁孫氏孫承恩。縣君康熙五十年二月卒,年二十歲。

第一子,弘昱,康熙三十五年丙子九月三十日丑時生,母嫡夫人伊爾根覺羅氏,尚書科爾坤之女。康熙五十七年戊戌正月十三日未時卒,年二十三歲。嫡妻赫舍里氏,尚書赫呢之女。無嗣。

第五女縣君,康熙四十二年癸未十月二十八日卯時生,母為媵妾吳雅氏務達哈之女。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十一月,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台吉塞楞納穆扎爾;縣君乾隆三十三年戊子四月四日巳時卒,年六十六歲。

第二子,奉恩鎮國公弘方,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八月十二日申時生,母妾王氏,王忠之女。乾隆三十七年壬辰十二月初五日卯時卒,年六十九歲。嫡妻輝和氏,副都統伯濟之女;側室孫氏,監生孫國弼之女;妾伊爾根覺羅氏,三等侍衛八十三之女;妾孫氏,孫正之女;妾江氏,江瑞之女;另室所居妾杜氏,四品典衛杜世甘之女;妾侯氏,侯什備之女;妾孫氏,孫昭之女;另室所居妾江氏,江祜之女;妾孫氏,孫國英之女。九子:長子四等侍衛永公,次子二等侍衛永凡,三子永存,四子永托,五子永乾,六子永步,七子永玖,八子永介,九子輔國公永揚。

第三子,弘韋,康熙四十四年乙酉七月初七日寅時生,母繼夫人張佳氏,總兵官張浩尚之女。康熙四十九年庚寅三月十九日亥時卒,年六歲。

第四子,弘曜,康熙四十六年丁亥正月初二日寅時生,母繼夫人張佳氏,總兵官張浩尚之女。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四月初十日丑時卒,年四歲。

第五子,未有名,康熙四十八年己丑九月初二日子時生,母妾關氏,麻色之女。康熙五十年辛卯正月十七日亥時卒,年三歲。

第六子,二等侍衛弘晗,康熙四十八年己丑十一月初十日戌時生,母妾錢氏。乾隆十九年甲戌十二月初九日巳時卒,年四十六歲。嫡妻喀爾羅特氏,員外郎達克屯之女。二子長子永瓊,次子(承繼子)主事永琴。

第七子,三等侍衛弘勺,康熙四十八年己丑十二月十二日酉時生,母妾阮氏,雅圖之女。乾隆七年壬戌六月二十七日卯時卒,年三十四歲。嫡妻甘佳氏,按察例甘國桂之女;妾江氏,江九兒之女;妾周氏,周承恩之女。七子:長子四等侍衛永倉,次子永文,三子永璀,四子永師,五子未有名,六子永留,七子永玳。

第八子,未有名,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十月十四日未時生,母繼夫人張佳氏,總兵官張浩尚之女。康熙五十年辛卯六月初八日戌時卒,年二歲。

第六女,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十一月初九日卯時生,母為媵妾李氏李浩山之女。女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六月卒,年五歲。

第七女,康熙四十九年庚寅十一月二十六日酉時生,母為媵妾晁氏。雍正十二年甲寅九月,嫁敖漢博爾濟吉特氏台吉拉錫;女乾隆元年丙辰十一月卒,年二十七歲。

第八女縣君,康熙五十一年壬辰十二月二十二日申時生,母為繼夫人張氏張浩尚之女。雍正十一年癸丑十月,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羅卜藏敦多卜。縣君乾隆五十三年甲午九月十三日丑時卒,年六十七歲。

第九女縣君,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四月十九日亥時生,母為媵妾郭氏郭永吉之女。雍正十二年甲寅十一月,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吉爾第。縣君乾隆十五年庚午十一月初八日辰時卒,年三十六歲。

第九子,未有名,康熙五十四年乙未九月十九日亥時生,母妾郭氏,郭永之女。康熙五十九年庚子二月初十日巳時卒,年六歲。

第十子,未有名,康熙五十五年丙申二月十九日丑時生,母妾吳雅氏,郎中巴奇納之女。康熙五十九年庚子五月十一日未時卒,年五歲。

第十一子,未有名,康熙五十五年丙申五月十九日寅時生,母妾晉氏,達色之女。康熙五十八年己亥三月十一日巳時卒,年四歲。

第十女縣君,康熙五十六年丁酉七月初八日卯時生,母為媵妾郭氏郭永吉之女,與第九女同母。雍正十一年癸丑七月,嫁敖漢博爾濟吉特氏汪扎爾。縣君乾隆二十年乙亥九月十一日巳時生,年四十歲。

第十二子,奉恩將軍永晌,康熙五十七年戊戌二月十九日亥時生,母妾高氏,高登科之女。乾隆四十六年辛丑三月十五日子時卒,年六十四歲。嫡妻寧古塔氏,按察使多綸之女;妾崔氏,崔巴格之女;妾崔氏,德貴之女;妾賈黑子之女;妾良氏,良廣泰之女。七子:長子奉恩將軍永多,次子主事永琴,三子永蓀,四子永門,五子護軍參領永岳,六子永標,七子宗學副管永潯。

第十一女,康熙六十年辛丑七月初七日巳時生,母為媵妾郭氏郭永吉之女,與第十女同母。女康熙六十一年壬寅三月卒,年二歲。

第十二女,雍正元年癸卯四月初七日丑時生,母為媵妾郭氏郭永吉之女,與第十一女同母。女雍正二年甲辰十二月十二日申時卒,年二歲。

第十三子,三等侍衛弘同,雍正元年癸卯五月二十八日辰時生,母妾郭氏,郭永之女。乾隆二十五年庚辰四月二十七日丑時卒,年三十八歲。嫡妻赫舍里氏,副都統、御使布備慎之女;妾李氏,李萬保之女;妾陳氏,陳文璧之女;妾王氏,王武之女。四子:長子永曠,次子永周,三子永華,四子永論。

第十三女郡主,雍正二年甲辰六月十八日丑時生,母為媵妾晉氏達色之女。乾隆二年丁巳六月撫育宮中,選婿科爾沁珠郎漢濟拉馬氏僧滾扎青,未婚。婿於乾隆五年庚申五月卒,郡主守節,乾隆五十八年癸丑七月十五日亥時卒,年七十歲。

第十四女縣君,雍正三年乙巳八月十六日寅時生,母為媵妾郭氏郭永吉之女,與第十二女同母。乾隆十一年丙寅正月,嫁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吉喇里達。縣君乾隆十六年辛未十月二十日丑時卒,年二十七歲。

第十四子,弘明,雍正十年壬子三月十一日戌時生,母妾晉氏,達色之女。嘉慶十一年丙寅十月十六日未時卒,年七十五歲。嫡妻瓜爾佳氏,參領色楞泰之女;妾聶氏,聶七十之女。一子:第一子永超。

第十五子,弘屯,雍正十年壬子十月初一日戌時生,母妾范氏,二格之女。嘉慶十年乙丑六月初十日申時卒,年七十四歲。嫡妻棟鄂氏,筆貼式伯祿之女;妾徐氏,徐國秀之女;妾馬氏,馬忠之女;妾單氏,單坤之女。六子:長子永名,次子永納,三子永祜,四子永然,五子永謙,六子永清。

兄弟姊妹

1、承瑞(康熙六年九月二十-康熙九年五月) 母榮妃

2、皇長女(康熙七年十一月初二-康熙十年十月) 母張氏

3、承祜(康熙八年十二月十三-康熙十一年二月初五) 母仁孝皇后

4、承慶(康熙九年二月初一-康熙十年四月) 母惠妃

5、皇次女(康熙十年三月初九-康熙十二年二月) 母董氏

6、(養女)純禧公主(康熙十年十一月二十八-乾隆六年十二月初七) 母恭親王福晉晉氏

7、賽音察渾(康熙十年十二月二十五-康熙十三年正月) 母榮妃

8、允禔(保清)(康熙十一年二月十四-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初一) 母惠妃

9、榮憲公主(康熙十二年五月初六-雍正六年四月十二) 母榮妃

10、皇四女(康熙十三年二月初十-康熙十七年) 母張氏

11、長華(康熙十三年四月初六-康熙十三年四月初六) 母榮妃

12、允礽(保成)(康熙十三年五月初三-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 母仁孝皇后

13、端靜公主(康熙十三年五月初六-康熙四十九年三月) 母貴人兆佳氏

14、長生(康熙十四年六月二十一-康熙十六年三月) 母榮妃

15、萬黼(康熙十四年十月初八-康熙十八年正月) 母通嬪

16、允祉(康熙十六年二月十九-雍正十年閏五月十一) 母榮妃

17、胤禛(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 母德妃

18、允禶(康熙十八年二月二十-康熙十九年二月) 母通嬪

19、恪靖公主(康熙十八年五月二十七-雍正十三年三月) 母貴人郭絡羅氏

20、允祺(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四-雍正十年閏五月) 母宜妃

21、允祚(康熙十九年二月初五-康熙二十四年五月十四) 母德妃

22、允祐(康熙十九年七月二十五-雍正八年四月初二) 母成嬪

23、允禩(康熙二十年二月初十-雍正四年九月初八) 母良妃

24、皇七女(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初一-康熙二十一年八月) 母德妃

25、皇八女(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九-康熙二十二年閏六月) 母孝懿皇后

26、允禟(康熙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七-雍正四年八月二十七) 母宜妃

27、溫憲公主(康熙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二-康熙四十一年七月初一) 母德妃

28、允礻我(康熙二十二年十月十一-乾隆六年九月初九) 母溫禧貴妃

29、允礻禹(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康熙二十三年六月) 母貴人郭絡羅氏

30、純愨公主(康熙二十四年二月二十六-康熙四十九年三月二十四) 母通嬪

31、允禌(康熙二十四年五月初七-康熙三十五年七月二十五) 母宜妃

32、皇十一女(康熙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康熙二十五年五月)母溫禧貴妃

33、允祹(康熙二十四年十二月初四-乾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 母定嬪

34、皇十二女(康熙二十五年四月二十四-康熙三十六年三月) 母德妃

35、胤祥(康熙二十五年-十月初一-雍正八年五月初四) 母敏妃

36、溫恪公主(康熙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康熙四十八年六月二十一) 母敏妃

37、允禵(康熙二十七年正月初九-乾隆二十年正月初六) 母德妃

38、愨靖公主(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初七-乾隆元年) 母貴人袁氏

39、敦恪公主(康熙三十年正月初六-康熙四十八年十二月初三) 母敏妃

40、允禨(康熙三十年正月二十六-康熙三十年三月) 母平妃

41、允禑(康熙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雍正九年二月初一) 母密妃

42、允祿(康熙三十四年六月十八-乾隆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一) 母密妃

43、皇十六女(康熙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康熙四十六年) 母王氏

44、皇十七女(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二-康熙三十九年) 母劉氏

45、允禮(康熙三十六年三月初二-乾隆三年二月初二) 母勤妃

46、允祄(康熙四十年八月初八-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四) 母密妃

47、皇十八女(康熙四十年十月十八-康熙四十年十月十八) 母和妃

48、允禝(康熙四十一年九月初五-康熙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三) 母襄嬪

49、皇十九女(康熙四十二年二月十四-康熙四十四年二月) 母襄嬪

50、允禕(康熙四十五年七月二十五-乾隆二十年正月初九) 母襄嬪

51、皇二十女(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十九-康熙四十七年十二月) 母鈕祜祿氏

52、允禧(康熙五十年正月十一-乾隆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一) 母熙嬪

53、允祜(康熙五十年十二月初三-乾隆八年十二月二十九) 母謹嬪

54、允禐(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康熙五十二年二月) 母貴人陳氏

55、允祁(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乾隆五十年七月二十七) 母靜嬪

56、允祕(康熙五十五年五月十六-乾隆三十八年十月二十) 母穆嬪

《清史稿》列傳

固山貝子品級允禔,聖祖第一子。上有巡幸,輒從。康熙二十九年,命副裕親王福全御噶爾丹。上以允禔聽讒,與福全不協,私自陳奏,慮在軍中僨事,召還京師。未幾,福全師還,命諸王大臣勘鞫。福全初欲發允禔在軍中過失,會有嚴旨戒允禔不得與福全異同,福全乃引罪。語在福全傳。三十五年,從上征噶爾丹,命與內大臣索額圖統先發八旗前鋒、漢軍火器營與四旗察哈爾及綠旗諸軍駐拖陵布喇克待上。西路大將軍費揚古軍後期,下軍中大臣議,亦遣官諮允禔。上遂進軍昭莫多。既捷,允禔留中拖陵犒軍,尋召還。三十七年三月,封直郡王。三十九年四月,上巡視永定河堤,鳩工疏濬,命允禔總之。

四十七年九月,皇太子允礽既廢,允禔奏曰:“允礽所行卑污,失人心。術士張明德嘗相允禩必大貴。如誅允礽,不必出皇父手。”上怒,詔斥允禔凶頑愚昧,並戒諸皇子勿縱屬下人生事。允禔用喇嘛巴漢格隆魘術魘廢太子,事發,上命監守。尋奪爵,幽於第。四月,上將巡塞外,諭:“允禔鎮魘皇太子及諸皇子,不念父母兄弟,事無顧忌。萬一禍發,朕在塞外,三日後始聞,何由制止?”下諸王大臣議,於八旗遣護軍參領八、護軍校八、護軍八十,仍於允禔府中監守。上復遣貝勒延壽,貝子蘇努,公鄂飛,都統辛泰,護軍統領圖爾海、陳泰,並八旗章京十七人,更番監守,仍嚴諭疏忽當族誅。

雍正十二年,卒,世宗命以固山貝子禮殯葬。子弘昉,襲鎮國公。卒。子永揚,襲輔國公。坐事,奪爵。高宗以允禔第十三子弘晌封奉恩將軍,世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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