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梁何利基金

何梁何利基金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愛國金融實業家,本著愛祖國、愛科學、愛人才的高尚情操,胸懷“在中國的土地上,建立中國的獎勵基金,獎勵中國的傑出科技工作者”的崇高願景,共同創建的香港社會公益基金。由何善衡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梁銶琚博士、何添博士、利國偉先生之偉倫基金有限公司出於崇尚科學、振興中華的熱忱,各捐資1億港元於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社會公益性慈善基金,也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的民間科技獎勵基金。其宗旨是通過對取得傑出成就的我國科技工作者進行獎勵,進一步在全社會倡導尊重知識、重視人才、崇尚科學的良好風尚,激勵一代代科技工作者不斷攀登科學技術高峰,加速國家現代化建設進程。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基金成立

何梁何利基金何梁何利基金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愛國金融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國偉先生基於崇尚科學、振興中華的熱忱,各捐資1億港元於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社會公益性慈善基金。1994年5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了隆重的成立慶典。基金成立14年來,捐款創立者的善舉、義舉和創舉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高度讚許和社會各界的熱烈歡迎。

基金捐款人變更

2005年10月12日經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批准修訂的基金信託契約之《補充契約條款》,將基金捐款人統一變更為“與捐款人有關的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即何善衡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梁銶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何添基金有限公司和利國偉博士之偉倫基金有限公司。

二十周年紀念活動

2014年12月23日,何梁何利基金20周年圖片展及何梁何利基金創新引領發展高峰論壇在清華大學主樓舉行。

基金宗旨

促進中國的科學與技術發展。
獎勵取得傑出成就和重大創新的科學技術工作者。

組織結構

何梁何利基金何梁何利基金
何梁何利基金依香港普通法實行信任委託管理制度。基金設信託委員會,依照信託契約全權負責基金的經營和獎勵事宜。基金下設投資委員會和評選委員會,前者負責基金的投資經營和財務管理,後者負責科學與技術獎各項的評選工作。
現任信託委員會成員
科技部原部長朱麗蘭(任主席)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和廣北(任副主席)
恒生銀行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李慧敏
教育部副部長杜占元
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楊綱凱教授
評選委員會相關規定
由各相關領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學術造詣、熱心科技獎勵事業的國內科技權威和國際著名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委員經過信託委員會批准、頒發聘任書後,獨立行使職能,負責評選工作。
評選委員會委員最多不超過20人,其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秘書長一人,由內地學者和海外學者出任。評選委員會委員內地學者和海外學者的比例,原則上每四名委員中,內地學者為三人,海外學者為一人。
評選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基金信託契約補充條款規定的信託委員兼任。其中主任由補充契約所指明的與科技部有關的信託委員兼任,副主任二人分別由補充契約所指明的與教育部有關的信託委員和補充契約所指明的國際學者信託委員兼任。評選委員會秘書長由信託委員會任命、並徵得捐款人同意的人選擔任。
評選委員會委員每三年更換四分之一(不包括主任、副主任及秘書長)
此外,評選委員會委員的聘任,貫徹相對穩定和適度更新的原則。其辦法由評選委員會制定。
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北京,掛靠科學技術部
評選委員會根據評選工作需要,可組織若干專業評審組、獎項評審組,根據提名人的提名推薦材料對被提名人進行初評,產生獲獎候選人,提交評選委員會終評。
專業評審組、獎項評審組的評審由評選委員會任命。
本基金各獎項獲獎人由評選委員會會議評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的獲獎人,由評選委員會根據專業評審組、獎項評審組的評選結果,評選審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獲獎人,由評選委員會全體會議,根據評選委員提名評選產生。評選委員會設立預審小組,必要時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和聽證。
評選委員會會議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一人一票制,以無記名形式表決確定獲獎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的候選人,獲半數贊成票為獲獎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的候選人,獲三分之二多數贊成票為獲獎人。
評選委員會在評定獲獎人名額時,應適當考慮獎種、學科和區域之間的平衡。

獎勵範圍

基金獎勵範圍涵蓋當代科學技術進步與創新的廣闊領域。基金獎勵和資助致力於推進中國科學技術取得成就及進步與創新的個人。基金獎勵和資助的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對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有傑出貢獻。
熱愛祖國,積極為國家現代化建設服務,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在中國科學技術研究院(所)、大專院校、企業以及信託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機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或技術工作已滿5年。
獲獎候選人須由評選委員會選定的提名人以書面形式推薦。提名人由科學技術領域具有一定資格的專家包括海外學者組成。

獎項設定

何梁何利基金何梁何利基金
基金設有“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科學與技術創新獎”三個獎項。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
既授予長期致力於推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貢獻卓著,歷史上取得國際高水平學術成就者;也授予在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科技突破,攀登當今科技高峰,領先世界先進水平者和推進技術創新,建立強大自主智慧財產權和著名品牌,實現我國民族產業居於當今世界前列者。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
授予在特定學科領域取得重大發明、發現和科技成果者,按學科領域分設數學力學獎、物理學獎、化學獎、天文學獎、氣象學獎、地球科學獎、生命科學獎、農學獎、醫學藥學獎、古生物學考古學獎和機械電力、電子信息、交通運輸、冶金材料、化學工程、資源環保、工程建設技術獎等17個獎項。“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的評選主要考察被提名人近10年(即1998年以來)所做出的突出貢獻。
按學科領域分設下列獎項:
數學力學獎
物理學獎
化學獎
天文學獎
氣象學獎
地球科學獎
生命科學獎
農學獎
醫學、藥學獎
古生物學、考古學獎
機械電力技術獎
電子信息技術獎
交通運輸技術獎
冶金材料技術獎
化學工程技術獎
資源環保技術獎
工程建設技術獎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
授予具有高水平科技成就而通過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包括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建自主智慧財產權產業和著名品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傑出貢獻者。“
分設下列獎項:
青年創新獎
授予年齡在45周歲以下,在相關領域作出重要科技創新成果,取得突出經濟、社會效益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
產業創新獎
授予依靠重大創新,推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創建自主智慧財產權和著名民族品牌者。
區域創新獎
授予在內地、邊遠、艱苦地區,紮根基層,通過區域科技創新成果,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傑出貢獻者。

獎金數額

何梁何利基金每年頒發獎金總額,由基金信託委員會根據基金資本運作情況確定,但最多不超過1500萬港元。其中,“科學與技術成就獎”,不超過5人,每人獎金100萬港元;“科學與技術進步獎”和“科學與技術創新獎”至多不超過65人,每人獎金20萬港元。

評審程式

基金每年評獎一次,參照國際慣例,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提名推薦、資格認定、初評、終評、頒獎的程式進行。
經評選委員會核准的國內有關學科領域的著名專家、學術權威、主管領導和學科帶頭人為提名人。提名人包括:何梁何利基金評選委員會委員,已獲基金科學與技術獎的科學家,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重大科技計畫首席科學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科技廳廳長、教育廳廳長,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國內外知名學者等。基金評選委員會委員每人每年可提出兩名被提名人,其他提名人每人每年可提出一名被提名人,向評選委員會推薦。
評選委員會在中國部分省市、部分行業部門聘任熱心基金科技獎勵事業的優秀科技管理人員為評選委員會聯絡員,參與“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獲獎候選人的提名推薦工作。
提名結果經評選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形式審查認定後,由各專業評審組進行初評,產生“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科學與技術創新獎”候選人提交評選委員會進行終評。根據評選章程,“科學與技術成就獎”候選人由評選委員會委員在初評基礎上向評選委員會提名。評選委員會成立預審小組進行協調,產生“科學與技術成就獎”候選人,必要時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和聽證。
每年九月,何梁何利基金評選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進行終評,逐一聽取介紹並進行評議,最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須經評選委員會委員半數以上同意,“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須經評選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權利義務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與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將實行政府獎勵為導向、社會力量獎勵和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的科技獎勵制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獲獎人享有作為其科學技術成就完成者的身份權、榮譽權和接受基金授予的獎金的權利,該獎金歸個人所有;有從第二年起成為基金提名人,向基金推薦被提名人的權利。根據基金《信託契約》和評選章程,獲獎人的義務是:在獲得基金獎勵後繼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科學與技術工作不少於三年。

法律適用

何梁何利基金是依據香港法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關基金決策、運行、投資、經營和財務管理等各項活動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基金的評選活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有關規定。

補充規定

何梁何利基金評選委員會邀請科技部、教育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防科工委、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為提名單位,各以單位名義每年提出不超過10名被提名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工作者,自2007年起,可作為被提名人參加評選。
下列對象不予參評、授獎:
現任何梁何利基金評選委員會委員;
在國內一次性獲得人民幣50萬元以上高額獎金者,但所獲獎金中歸個人所有部分不足50萬元的情況除外;
已經獲得本基金同一種類科技獎勵者;
已經去世的科技工作者。

相關新聞

2012年度
201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在出席何梁何利基金2012年度頒獎大會時強調,要認真貫徹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改革完善科技獎勵制度,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加快科技創新步伐,為促進科學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劉延東向獲獎科學家表示祝賀,向何梁何利基金創立者和捐款人表示感謝。她說,何梁何利基金創立18年來,先後遴選表彰了1000多名優秀的科學家、工程師和科技產業領軍人才,樹立了社會力量創辦科技獎勵的典範,為我國科技事業發展和創新人才培養作出了重要貢獻。獎勵原始創新成果豐碩,產學研合作特色鮮明,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得到體現,智慧財產權數量質量進一步提升,獲獎人年齡和結構更趨合理。她希望基金不斷總結經驗,順應時代要求,完善評選機制,提高評選質量,辦得更加成功、更具特色、更有影響。
劉延東指出,科技獎勵是推動科技進步的有效途徑,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要建立健全公開提名、科學評議、實踐檢驗、公信度高的科技獎勵機制,完善評審標準和辦法,更加注重科技創新的質量和科技人員的實際貢獻,切實發揮好科技獎勵對創新人才的激勵和引導作用。要進一步規範評審程式,增加評審過程透明度,健全評審結果公示制度,不斷提高科技獎勵的權威性和影響力。要堅持科技獎勵的正確導向,重點獎勵重大科技創新和傑出科技人才,特別要重視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的獎勵。要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科技獎勵的積極性,鼓勵和規範社會力量設獎,培育若干具有鮮明學科和行業特色的社會獎勵品牌,形成推進科技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強大合力。
胡海岩等35人榮獲201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張黔等15人榮獲“科學與技術創新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路甬祥,全國政協副主席、科技部部長萬鋼出席大會。
2015年度
2015年11月4日,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舉行的何梁何利基金2015年度頒獎大會上傳來喜訊:中國工程院院士、海軍工程大學教授馬偉明和中國工程院院士、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教授鄔江興榮獲本年度何梁何利基金最高級別獎項——“科學與技術成就獎”。
2016年度
2016年10月21日,何梁何利基金2016年度頒獎大會在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昌智出席大會並講話,全國政協副主席、科技部部長萬鋼出席大會,何梁何利基金信託委員會主席朱麗蘭做工作報告。
本年度何梁何利基金最高獎項—“科學與技術成就獎”授予清華大學施一公教授,方岱寧等35名科學家榮獲“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瞿金平等15名科學家榮獲“科學與技術創新獎”。施一公教授是國際著名的結構生物學家,主要從事細胞凋亡、阿爾茲海默症發病機理以及PremRNA剪接體結構研究,研究成果國際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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