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戰養戰

以戰養戰

以戰養戰(yǐ zhàn yǎng zhàn):利用戰爭中獲取來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繼續進行戰爭。出自 毛澤東 《關於國際新形勢對新華日報記者的談話》。是一種自身資源疊代的過程。

基本信息

成語解釋

以戰養戰

釋義 利用戰爭中獲取來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繼續進行戰爭。

成語典故

毛澤東 《關於國際新形勢對新華日報記者的談話》:“ 日本 對 中國 正面大規模軍事進攻的可能性,或者不很大了;但是,它將更厲害地進行其‘以華制華’的政治進攻和‘以戰養戰’的經濟侵略。” 向春 《煤城怒火》:“ 小島 來的主要任務,就是搶煤,以實現其以戰養戰的罪惡目的。”

日本原本想通過戰爭的掠奪,來彌補自身資源的不足,其結果反而增加了困難,戰爭“將它原有的東西也消耗掉”了。據統計,自1937年7月發動全面侵華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不到4年半的時間,日軍就耗費軍費達37758億日元,折成戰前(1934—1936年)幣值合計為24481億日元,相當於甲午戰爭以後5次大規模對外侵略戰爭(甲午戰爭、日俄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出兵西伯利亞和侵占我國東北)總支出的4.4倍。

隨著戰線延伸,日本國內勞動力和資源嚴重不足。為此,日本政府全面提出了“以戰養戰”的政策。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發動太平洋戰爭,其主要目的也是奪取美、英、荷等國在太平洋上的利益。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使日本面臨在亞洲及太平洋戰場同時作戰的局面,而這樣需要更多的兵源。當時日本國內城市和鄉村由於成年男子都被徵召當兵,幾乎很少能有可充任勞動力的男丁。

面對勞動力嚴重匱乏的局面,要從正常的渠道獲得大量的勞動力已經不可能了。為此,日本當局便試圖通過國內的“義勇奉公”動員國內勞動力從事軍工生產,另一方面,則採取了“以戰養戰”的政策,利用占領地俘獲的勞工及其俘虜的戰俘使其從事各種勞役。

可見,“以戰養戰”政策是二戰期間日本用以維繫和擴大戰爭的基本政策之一。而驅使占領區的人民強制勞動和充分利用戰爭中獲得的大量俘虜以補充勞動力的不足就成了日本用以維繫和擴大戰爭的必然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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