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3年第45號

一、本期債券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
二、本期債券計畫發行面值為236億元,實際發行面值為236億元。其中黑龍江、廈門、湖南、廣西、西藏、青海省(區、市)額度分別為56億元、7億元、77億元、47億元、6億元、43億元。各省(區、市)額度以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五期)名稱合併發行、合併託管上市交易。
三、本期債券期限3年,經投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為3.92%,2013年7月29日開始計息,7月29日至31日進行分銷,8月2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7月2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16年7月2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本期債券還本付息事宜由財政部代為辦理。
五、本期債券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及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通過各交易場所分銷部分,由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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