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軍民結合推進司

機構職責

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1、負責國防科技工業有關重大事項的協調,統一對口協調國家國防科工局有關工作。
2、負責提出工業領域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相關政策、法規建議;配合有關方面推進軍工行業體制改革。
3、監測軍工經濟運行狀況,促進軍工經濟與區域經濟融合發展,推進軍民結合產業化。
4、推動軍民結合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重大軍民兩用技術推廣及成果轉化,推進軍民用資源共享。
5、組織協調相關行業標準制定有關工作,推動軍民用標準相互採用;協調國防科學技術獎勵和國防智慧財產權工作。
6、承擔國家航天局和國家原子能機構的協調工作,協調參加國家航天組織、國家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
7、負責亞太空間合作組織中方對口部門管理工作,歸口聯繫亞太空間合作組織相關業務。
8、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室設定

1、綜合處:組織提出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政策法規建議並組織實施;對口聯絡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事項(工程)領導機構;配合有關方面提出軍工行業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司內文秘、行政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
2、規劃協調處:協調國防科技工業有關重大事項;編制軍民結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軍民結合產業基地建設布局建議,推進軍民結合產業化;負責軍工經濟運行分析與監測。
3、對外合作處:承擔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的聯繫和協調工作;協調參加國際航天組織、國家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負責與亞太空間合作組織的業務聯繫,承辦相關事務;協調軍轉民國際合作與交流。
4、成果轉化處:開展重大軍民兩用技術推廣及成果轉化;組織協調相關行業標準制定有關工作;促進軍民用標準相互套用;推動軍用技術向民用轉移的科技開發及產業化;負責軍民結合信息交流與服務;負責協調國防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和國防智慧財產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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