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1、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 5、負責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 7、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簡稱“中直管理局)是中央辦公廳所屬單位,承擔著為黨中央服務、為中直機關服務、為人民服務的重要職能。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經費、財務、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的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有房地產管理處,基建投資計畫處,園林管理辦公室,北接辦,服務接待辦,財務管理辦公室,審計室等局級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
2、組織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3、按規定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4、按規定製定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5、負責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
6、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
8、按規定承擔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採購管理工作;
9、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人民防空工作;
10、指導和協調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11、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等。
中直機關房地產管理處是中直管理局所屬的副局級事業單位,成立於2001年7月。主要承擔著中央直屬機關職工住宅的集中建設、銷售、委託代建工程管理以及建設用地的徵用、管理等工作。現有員工約80人。
中直機關服務接待辦是中直管理局所屬的副局級事業單位,成立於2008年10月。主要承擔中央直屬機關幹部職工居住與辦公的物業管理及相關服務工作。物業服務對象包括中直機關各部委、各單位的幹部職工近萬餘戶。管理住房面積80多萬平方米。現有員工近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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