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花園區財政局

(二)在區政府授權範圍內,起草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管理的辦法和措施,制定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財政預算管理責任。 (四)承擔財政國庫管理的責任。

區財政局是區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區財政收支、實施財政監督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相關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制定我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在區政府授權範圍內,起草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管理的辦法和措施,制定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財政預算管理責任。負責編制區本級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編全區年度預決算草案,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年度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區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研究提出鄉財政管理體制指導性意見。
(四)承擔財政國庫管理的責任。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的審核批覆,負責國庫庫款的收入和支出。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徵收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督彩票發行費、公益金的管理與使用。
(六)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社會發展支出,區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落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資金的管理。
(七)負責貫徹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區直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編制管理。
(八)貫徹並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
(九)負責全區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會同相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點案件。
(十二)按照有關規定,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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