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七、基金管理 張傑 理事:

基本信息

基金會簡介

根據上海交通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規定,設立上海交通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簡稱基金會辦公室。其職責如下:
一、及時調查和了解學校各類基金的設定及管理情況,理順與基金會的關係,明確在基金會管理範疇內,實行有效規範管理。
二、逐步建立和健全規範管理辦法,分類制定各種工作規章和規則,完善各種操作手續。
三、在基金會章程原則指導下,在基金會理事會領導下,積極合法地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的資金籌措活動。
四、跟蹤了解捐資到位情況,協調落實捐贈協定中學校應履行的義務,解決協定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辦理基金資助項目的申請,組織專家立項評估及理事會審批,負責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鑑定驗收。
六、建立完整的捐贈檔案資料,使每一項資金的使用都有案可查。定期向捐資人提供協定執行情況,實行透明管理,讓捐贈人滿意放心。
七、負責基金會的財務管理,包括基金的增值和保值的具體操作,努力擴大基金的增值額度。
八、承擔理事會會期的組織籌備工作,執行理事會有關決定。
九、基金會日常的接待諮詢工作。
十、各類捐贈證書、紀念品的製作及發放工作。
十一、其他各種與基金會有關的工作。

基金會管理辦法

一、基金來源
1.學校已有的各種捐贈。
2.國外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自願捐款。
3.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自願捐款。
4.國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自願捐款。
5.基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的利息及購買債券、股票的收入。
二、基金募集
1.基金的募集堅持在廣泛動員基礎上自願捐贈的原則。通過宣傳“科教興國”,“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自願為教育事業出錢出力。
2.通過交通大學遍及海內外的校友廣泛的聯絡,“飲水思源”,為本基金募集資金。
3.嚴格與規範接受捐贈手續。接受捐贈工作,由本會辦公室負責。接受捐贈後,向捐贈者出具合法憑證,頒發證書,執行嚴格的錢物交接、保管和財務審計制度。
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按照國際慣例,給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捐贈款,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一般均可給予優惠免稅。
四、基金使用原則
1.基金母本由學校已有的各種捐贈基金和不定向捐款構成。
母本一般不得使用,如確需動用,必須經基金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定向捐款由基金會按捐贈意向實施。
2.凡本會資助的項目,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基金使用範圍
1.按照捐贈者意願定向使用。
2.改善辦學設施,包括建築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
3.資助基礎研究、教學研究。
4.資助教師、研究生在SCI、EI核心檢索源國外刊物上發表論文所需的版面費。
5.資助教師出國深造及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6.獎勵優秀學生和優秀教師,資助貧困學生。
7.基金會常務理事會認為需要支持、資助的項目。
六、基金使用審批
1.基金會每年十一月以前編制下一年度的預算計畫,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後,由基金會辦公室按計畫督辦實施。預算計畫外的使用項目,由基金會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同意通過後方可實施。
2.對資助項目,基金會辦公室有權組織專家對項目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問題,基金會辦公室除提出整改意見外,對嚴重違背協定者,可建議常務理事會停止資助並收回資金。
七、基金管理
1.基金實行獨立會計核算,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基金會賬務。
2.基金募集、使用接受上海市教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並定期上報基金收支情況。
3.不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收支情況,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基金會辦事流程

接受捐贈流程圖
捐贈項目管理流程圖
校長獎管理流程
各類基金使用及報銷流程
各類獎助學金獎教金髮放流程
優秀教師、獎學金、助學金評選工作流程
國際交流基金申報管理流程
蒙民偉境外論文出版基金申報管理流程

機構設定

上海交通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第三屆理事會
名譽理事長:
王宗光 翁史烈 謝繩武
名譽理事:
賀彭年 姜建清 王世楨 沈雯 梁國貞 麥博瑞 周蘇蘇
理事長:
馬德秀
副理事長:
張傑
常務理事:
馬德秀 張傑 徐飛 林忠欽 潘永華 潘敏 印傑 許曉鳴 葉取源 盛煥燁 陶愛珠 王方華
理事:
馬德秀 張傑 徐飛 林忠欽 潘永華 潘敏 印傑 許曉鳴 葉取源 盛煥燁 陶愛珠 王方華 鄭傑 陳立武 沈南鵬 劉共庭 施永敏 楊振宇 楊忠和 馬磊
秘書長:
馬磊
副秘書長:
殷潔
監事:
曹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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