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知音闖天涯

一本知音闖天涯

《知音》,武漢發行的半月刊,後續有《知音》和《知音·海外版》等。

內容介紹

1985年1月,《知音》誕生於黃鶴之鄉江城武漢。《知音》堅持把創造鮮明的個性特色作為發展自己的戰略,率先在中國期刊界推出了具有哲學理念的“人情美、人性美”的辦刊原則,強調刊物要“深入生活、深入心靈”,引起了廣大讀者的共鳴,創刊號即發行了40萬份,當年最高月發行量突破100萬份,創造了中國期刊史上的奇蹟。《知音》崇尚以質量求生存、求發展,自創辦之日起首開湖北省報刊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之先河,在風險中和壓力下,建立了一整套有利於競爭的完善的內部管理機制,其知音管理模式深為全國期刊界所推崇。

1996年,《知音》月發行量突破200萬份,同年創刊的《知音·海外版》亦創造了月發行量最高達30萬份的佳績。

1998年,《知音》和《知音·海外版》月發行量分別突破320萬和40萬大關。

1999年1月,《知音》由月刊改為半月刊後,月發行量更躍升至450萬份;《知音·海外版》期發行也穩步攀升到50萬份。與此同時,《知音》的經濟效益也大幅度提升:年創利稅6800萬元,僅為國家創稅一項就高達2600萬元,人均創利稅60萬元。如今,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資產逾3億元,有形資產1.5億元,《知音》已躋身全國“百家重點期刊”行列,榮獲首屆全國優秀社科期刊獎和首屆中國期刊獎,是全國報刊轉載和影視改編率最高的期刊之一。

2000年11月和2001年3月,知音集團公司又相繼推出了《知音》系列刊《打工》(半月刊)和《好日子》(月刊),一經上市,便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和好評,發行勢頭迅猛。2002年1月,以財經商業為關注焦點的另一本《知音》系列刊《商界名家》出版發行。2003年初,兩本文摘類雜誌《財智文摘》、《良友文摘》相繼創刊。

2000年1月,經湖北省政府批准,融期刊出版、廣告經營、書刊發行、照排印刷、物業發展、網路開發等於一體的現代期刊集團──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知音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將以只爭朝夕的求索精神向著更高、更遠的目標挺進!

《知音》一步一個腳印 一步一個輝煌

1995年10月,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省婦聯聯合表彰《知音》國內版發行量突破160萬份。

1995年12月,《知音》國內版在全國首屆社會科學期刊評獎活動中榮獲優秀社科期刊獎。

1996年7月,本社總編胡勛璧同志被評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996年8月,在第三屆全國文摘研討會上,《知音》國內版榮獲讀者最喜愛的被轉載率最高的雜誌第一名。

1996年11月,《知音》國內版“愛心行動”欄目在第二屆全國婦女報刊好作品、好欄目評選中獲一等獎。

1996年12月,本社總編胡勛璧同志榮獲全國百佳出版工作者稱號。

1997年8月,《知音》國內版榮獲全國“百家優秀報刊”。

1997年9月,《知音》國內版《你只幹了24天,我也給你30萬》一文獲湖北省1995——1996年度“改革、發展、穩定”專題優秀文章一等獎。

1997年12月,本社副總編雷一大同志被評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997年12月,在第三屆全國婦女報刊好作品評選中,《知音》國內版《好母親與女兒一起成長》獲一等獎。

1999年5月,在湖北省第三屆期刊評比活動中被評為省優秀期刊。

1999年9月,本社總編胡勛璧同志榮獲湖北省出版名人獎。

1999年9月,《知音》國內版榮獲湖北省出版佳作獎。

1999年10月,《知音》國內版被評為首屆中國期刊獎和第二屆全國百種重點期刊。

2000年9月,《知音》國內版在贈建全國百家期刊閱覽室活動中成績顯著,被評為受讀者歡迎的期刊。

2000年11月,知音雜誌社獲湖北新聞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2000年11月,知音雜誌社副總編雷一大獲湖北省新聞工作先進個人。

2002年1月,《知音》國內版獲湖北出版佳作獎,知音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知音雜誌社副總編雷一大獲湖北出版名人提名獎。

2003年3月,知音雜誌社被評為全國婦聯繫統先進集體。

2003年6月,知音雜誌社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集體。

《知音》月發行量突破450萬冊,其發行量居世界綜合性期刊最新排名第6位。

2003年12月,《知音》雜誌廣告部被命名為2002~2003年度全國廣告發行文明單位。

“知音體”知音真實性的爭議

每一個讀者或多或少都可能會有關於《知音》刊發的故事真實性的疑問,胡勛壁說:“1998年以前,《知音》的內容真實性問題很大,因為都市類報紙都有紀實版,這影響了我們的稿件來源。因為我們從不刊發在別的媒體已經發表過的作品。”

1998年,《知音》專門成立了法務部,負責對刊發稿件進行核實。胡勛壁稱,“我不敢說我們的文章做到了100%真實,但絕大多數都沒有問題。”

但真實情況果真如其所言嗎?

1999年8月,《知音》雜誌刊載了《1999以前,那個物理博士還是農村落榜青年》一文,報導原農村高考落榜青年張啟東成為美國物理博士的成長過程,實際情況是,1998年8月張啟東在北京利用業餘時間學習,並以賣報為生,根本不存在文章中說的被錄取為波士頓大學博士研究生等一系列事情。

2000年8月17日,《南方周末》發表題為《讀者告<知音>索賠89元一審敗訴》的一組文章,披露了《知音》編輯為了讓文章更“感人”、“好看”,對原作進行加工、改編,甚至改變事實,編造故事。

《知音》雜誌的文章向來以細膩動人著稱,創造了“知音體”這一形式。

這一形式為《知音》吸引了相當多的讀者,但同時也為《知音》惹上了不少官司。

近幾年來有關《知音》的案件有很多,僅列舉一下幾起:

(1)案例庫 > 民事案例 > 個人名譽受損害 狀告《知音》獲賠償

浙江金華中洋超市總經理賈瑞君狀告湖北省婦女聯合會知音雜誌社名譽侵權一案,由金華市中級法院二審審理後,經法院主持調解,日前雙方自願達成協定:知音雜誌社在調解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知音》雜誌顯著位置上刊登向賈瑞君賠禮道歉聲明;知音雜誌社於調解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給賈瑞君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5000元。

本案由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於2003年4月18日一審公開審理。一審法院認定:《知音》雜誌總第266期中刊登署名作者為“季雨”、“金錚”的《向超市投毒!“傑出青年”報復情敵彰顯惡魔人格》一文,涉及本案原告名譽的相關描述與“事實”,大部分並未被作為創作基礎的法院判決書所確認。所用詞語較為曖昧,描寫手法較為誇張,內容極易使讀者產生誤解。刊登該文的《知音》雜誌向全國發行後,客觀上造成了原告人格及社會評價被醜化與貶低,個人名譽受損害,也使原告所經營企業的聲譽遭受一定的負面影響。被告相關編創人員為求轟動效應,主觀上存在過錯,客觀上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應當對其侵權行為及侵害後果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一審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2004年2月9日一審判決被告在《知音》雜誌顯著位置上刊登向原告賈瑞君賠禮道歉聲明;賠償給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萬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方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部分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判賠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畸高,向金華市中院提起抗訴,金華中院受理後,於4月1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經調解,原被告雙方日前自願達成了上述協定。

來源:人民法院報

(2)《知音》揭黑報導張冠李戴 邵陽副市長獲賠8萬

報導原副市長養情婦卻配現任副市長照片

中國法院網訊 《知音》雜誌刊登湖南省邵陽市原副市長戴松林涉嫌瀆職、受賄、包養情婦等違法問題的文章,卻在題頭配上了現任副市長禹某的照片,結果被禹某告到了法院。日前,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知音方面賠償原告禹某8萬元。

2006年2月,知音出版社在其發行的2006年第3期《知音》(海外版)第32—34版發表了署名作者為“念父”的文章:《明星市長情網驚夢,印尼情人狂卷千萬》。文章報導了邵陽市原副市長戴松林涉嫌瀆職、受賄、包養情婦等違法問題,該文配發了題頭照片,並在照片旁邊明確註明“昔日風光無限的戴松林”。

2月15日,原告禹某在湖南郵政局書報刊零售局邵陽分局的零售點購得該期《知音》(海外版),發現上述文章報導的是戴松林的違法情況,題頭使用的卻是原告禹某的照片。原告隨即委託律師向被告傳送信函,告知被告用錯了照片。被告經查證核實後,遂在2006年第4期《知音》(海外版)第32版右下角刊登了《致歉啟事》澄清照片被誤刊的事實,並向禹某致歉。此後,雙方就精神撫慰金協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為,肖像權是公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被告知音出版社擅自使用原告的照片作為文章的題頭照片,即使沒有主觀故意,但客觀上構成了對原告肖像權的侵害。雖然被告隨即在下期雜誌的相關版面刊登了《致歉啟事》,但不足以達到肖除侵權對受害人精神撫慰之目的。

來源:中國法院網

(3)轉自法律快車 > 法律案例 > 民法案例 > 其它民法案例 >

“惡嬸娘”報導失實 知音雜誌賠兩萬

近日,《知音》雜誌社因一篇失實報導,被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敗訴,並賠償原告秦玉霞精神撫慰金兩萬元,在《知音》雜誌上刊登聲明,向秦玉霞賠禮道歉,為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法院查明,《知音》雜誌社刊登了一篇名為“《狠毒嬸娘五年陰招催熟巨乳少年 良心何堪》,文中對發生在河南的一起兒童傷害案做了深度報導。文中以肯定性的言語向讀者介紹了秦玉霞長期給其侄子服用避孕藥的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述事實未經司法機關依法確認,《知音》雜誌社在庭審中也未提供有效證據予以證明。被告報導失實,違背了職業道德,主觀上存在過錯,並且在文中使用帶有侮辱性的言語,客觀上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類似例子不勝枚舉,但同樣的事情還在發生,因而《知音》被戲稱為“告不倒的知音體”。

但有意思的是,2003年6月,知音雜誌社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集體。

這樣的“紅旗集體”是否該引起社會的反思呢?

作者介紹

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知音雜誌社)簡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